(左起)工黨副主席李卓人、社區幹事趙恩來及吳惠靈
(獨媒特約報導)荃灣廣場、愉景新城、新港城等商場先後揭發違反地契,出租公共空間作商業活動用途。事件曝光後,地政總署介入調查,限令商場還原土地用途,並考慮循民事索償,追討過去違規期內的地價及由出租所得的收益。跟進事件的工黨批評,地政總署縱容發展商霸地,又拒絕公開私人管理公共空間的具體位置與建築圖則,有蒙蔽公眾之嫌。
地政「假巡查」 愉景新城違規19年
根據《建築物(規劃)條例》第22條,發展商向政府買地時,可以提供公共空間換取額外建築樓面面積。工黨副主席李卓人指,發展商將公共空間租出謀利,地政總署卻「隻眼開、隻眼閉」,平日例行「假巡查」,明顯為官商勾結。
工黨社區幹事趙恩來表示,被揭發違規的商場中,以新世界旗下的愉景新城情況最為嚴重,落成19年以來,6萬多呎的公共空間一直劃成長期舖位、舉行展銷活動、為現有店舖延伸面積等,並沒申請短期牌照及補交地價,惟地政總署多年來疏於執法,工黨將就此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
政府不公開公共空間位置
趙恩來又指,自2008年銅鑼灣時代廣場被揭發違規霸地,政府制定了「1980年或以後落成而須根據地契要求向公眾提供設施/休憩空間的私人發展項目」名單,但只粗略羅列公共空間的所屬樓層,而非確實位置、面積,公眾根本無法辨識或監察;商場更沒有指示公共空間範圍,反有「私人空間,請勿逗留」的標示。
就新港城的情況,工黨社區幹事吳惠靈直言「住咗喺馬鞍山廿年都唔知(商場)有公共空間」。她認為發展商有責任提供休憩設施,否則到訪的遊人「只可以企」。
節慶推廣活動或違規
趙恩來補充,農曆新年將近,預計商場會佔用公共空間舉行不收費的節慶活動吸引人流,以提高生意額,但條例無列明上述謀利方式是否違規,存有灰色地帶。
工黨促請地政總署盡快公開全港200多個商場的公共空間資料,並為公共空間的使用方法訂立清晰指引,又呼籲市民向工黨舉報商場的懷疑違規行為。
記者:李正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