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13名示威者於2014年參與反對新界東北發展集會,早前被判非法集結罪成,判處執行社會服務令。其中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梁曉暘、劉國樑、朱偉聰及陳白山提出上訴,高等法院今日裁決上訴理由不成立,將上訴駁回,維持原判。
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表示,需要先和律師及其他被告研究判詞,再決定下一步行動,呼籲市民繼續關注土地不公義及新界東北發展。
2014年6月13日,立法會財委會審議東北發展前期工程撥款期間,多名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大樓,及後梁曉暘、黃浩銘、劉國樑、朱偉聰、陳白山等13人被捕。去年2月,東區裁判法院以「參與非法集結」判眾被告罪成,判80至150小時社會服務令,惟陳白山因服務令表現不佳而被改判入獄。
上訴一方指市民有權進入立法會,而警方當時阻礙市民進入及使用立法會大樓的權利,加上當時主席正進行「剪布」,市民有權自救。法官黃崇厚指立法會有申訴渠道,加上居民並非當天才知悉東北發展規劃,因此認為示威者以暴力方式試圖強行住入大樓不合理。
憂律政司覆核刑期或坐監
黃浩銘在宣判後指,律政司正覆核刑期,擔心或會被判坐監。他又呼籲市民除了要關注集會示威自由之外,更要繼續關注官商勾結及東北發展。到場聲援的村民區晞旻指,現時馬屎埔村內有前期工程進行中,估計將會有更多地被地產商及政府強行收回。
記者:石姵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