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港珠澳大橋工程星期三下午發生致命工業意外,造成兩死三傷。街工今早到勞工處抗議及遞交請願信。街工組織幹事何惠彬批評,勞工處的指引中沒有涵蓋海上高空工程,令意外發生,工人沒有得到保障。他表示 會向承建商及勞工處追究責任,並要求勞工處交代事件及修改指引。
在星期三發生的工業意外中,事緣橋底的地盤工作台突然倒塌,四名工人墮海,港珠澳大橋被喻為血汗工程。這是自2010年以來第九宗嚴重工人傷亡意外,工程已造成10名工友死亡,超過600人受傷。
街工立法會議員梁耀忠和成員在海港政府大樓外,高叫「徹查事件,沉冤待雪」及「官方招聘安全主任,落場監察避免意外」等口號。
勞工處指引欠清晰
何惠彬稱,勞工處的指引沒有涵蓋所有的情況及工作地點,並指自從發生多宗意外後,政府在2014年修改指引,訂明在路面上的高空工作;安全帶不可以扣在臨時工作台上,及須將安全帶扣在橋墩或不會動的地方上。然而,指引並沒有包括海面上的高空工作。
何續表示,對於海面上的高空工作是否需要扣在永久穩固物上如橋墩上,其實全是由僱主決定,工人安全成疑。何惠彬續指出,臨時工作台只靠兩條帆布帶承托,由於帆布帶是損耗物,帆布帶一但斷開工作台就會倒塌。
他重申,指引沒有全面保障於海面上高空工作工友的安全,今次意外源於工友把安全帶扣非穩固物上,即臨時工作台上,所以當工作台倒塌,工人自然會隨之墮海。
何引述數據表示,目前已有四宗同類型事件發生,其中三宗是把安全帶扣於工作台上,餘下一宗則扣在欄杆上。他又指出,事前沒有相關人員去巡查工作台及欄杆的穩固程度,當該部分的工程完成後,臨時工作台就會被拆掉搬走。
街工曾向勞工處查詢,工人可否將安全帶扣在工作台上,但處方只回答須把安全帶扣在繫穩物上,梁耀忠斥勞工處的說法明顯是推搪。
此外,何惠彬認為勞工處應承擔教育工人的責任,因為僱主大多未能提供足夠培訓和給予指引予員工, 工人在高空工作時只能依據自己的判斷,「這是很危險的」。
要求招聘安全主任
港珠澳大橋造成多宗致命意外,令人擔心工程危險,勞工處多次被批評缺乏監管措拖,懶理工人安全。何惠彬指出,「由僱主請安全主任來監察自己是一件非常無稽的事情」,尤其當工程進度較為緊急時,僱主便無法顧及到員工的安全狀態,員工亦須不停趕工,建議應由勞工處派員作安全監管。
促勞工處交代意外詳細情況
何惠彬又斥勞工處的透明度不足,一直沒有公開披露多宗意外的詳細情況。他強調,目前有四間承建商承辦香港段的工程,但傷亡工人的家屬有可能連是哪一間承建商負責也不知道,要求勞工處立即交代。
而早在去年1月30日,工黨時任立法會議員何秀蘭在曾動議,要求當局須確保承建商聘用足夠合資格的拯溺員駐守海上工程船舶,建議須有兩名以上的拯溺員於施工時間當值;但在工聯會反對下,遭到否決。
記者:李寶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