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曾健超下午4時到中區警署預約被捕,在警署逗留1個多小時後離去,以300元擔保外出,下周一於東區法院提堂。
曾健超被控去年10月15日在龍和道涉及1宗襲警及4宗抗拒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但在警署內警方只簡單宣讀5項控罪,未能提供指控(allegation)和案情陳述(brief fact),因此他不知道控罪的詳情。他批評警方荒謬,有違一般處理手法,「一年後冇理由仲未俾到任何詳細調查指控,或案情陳述」,並不合理。
曾健超被控襲擊11名警務人員,連同4項阻差辦公罪,涉及共15名警員,但全部不包括涉嫌毆打他的7名警員。他認為這反映7名警員只是找他出氣、報復,香港市民並不能接受。
曾健超下星期一下午2點半將到東區法院出庭,即與7名警員同樣時間出庭,他形容為「極之極之荒謬」,7警於9個月前被捕,他今日被捕,但竟然以同樣時間處理。
曾健超又批評涉事7警今早被拘捕時,有私家車接送離開,「大家可見到乜野係光明磊落」,強調不認識、事前事後與7警沒有任何接觸,但被酷刑對待,「唔係復仇係咩?」
曾健超最後指:「對於香港市民,警方以卑劣手法轉移視線,荒誕程度為不能接受。」
袁國強否認政治打壓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指,有人指檢控曾健超是刻意淡化7警被捕、政治打壓,是完全沒根據。他指兩件案件是在短時間內發生的一系列事件,要一併考慮,不可抽開處理,諮詢過資深大律師、御用大律師後,決定於同日起訴,並於下周一同日提堂,強調是對8位被告公平的做法。
袁國強又澄清預約拘捕曾健超是慣常做法,警方和律政司並沒有高調行動,無意作「政治公關」,只是有人對外公開預約被捕的消息。對於為何未能提供案情,袁國強指下周上庭便會知道案情,又指詳細情況現階段不方便評論。
【更新】律政司於晚上7時發新聞稿,指曾健超的襲警控罪,是指於2014年10月15日約上午3時20分,曾健超在龍和道隧道頂花槽上,將膠樽內的液體潑向龍和道,令多名警員因而被液體潑中。另外4項抗拒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的控罪,各指曾健超抗拒其後在花槽上和花槽附近制服他的警員。
律政司又首次公開7警名單,總督察黃祖成、高級督察劉卓毅、偵緝警長白榮斌、警員劉興沛、偵緝警員陳少丹、偵緝警員關嘉豪及偵緝警員黃偉豪,共同被控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於去年10月15日約上午3時30分,該7名警員在龍匯道政府大廈泵房東變電站外,意圖非法及惡意導致曾健超的身體受嚴重傷害。
其中偵緝警員陳少丹亦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他被指在曾健超被帶返中區警署後,在一個會面室內襲擊曾健超。
律政司指兩宗審訊將會分開進行,前者於裁判法院審理,後者於區域法院審理。
另看:
〈曾健超到警署接受拘捕 「政治打壓 原告變被告」〉
〈暗角打鑊1周年 7警與曾健超同日被起訴〉
記者:鄧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