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ka(右)與一班姊妹
(獨媒特約報導)6月4日維園晚會適逢星期日,星期日的維園,是在港印尼傭工的聚腳點。獨媒記者6月4日與印尼姊妹們傾談,看看她們如何「應變」,對維園這片公共空間有又何看法。
未到香港已聞維園之名
維園是一班在香港工作的印傭假日的聚腳點,原來維園對印尼姊妹而言不僅是一個地標,還是一個憧憬。印尼姊妹 Ika 表示,維園交通方便,只要和姊妹相約在維園見面,即使沒有提及確切的地點,雙方都一定能碰面。倘若離開維園的範圍,她們便很難碰到大家。Ika 還靦腆地表示,許多姊妹還在印尼時已經聽過維園的名字,也知道有許多同鄉在此聚集。
到底一班印尼姊妹假日在維園有些什麼活動呢?Ika表示,他們聚會的目的一般是學習新興趣,包括學習製作假花和學習廣東話等等,還有一班姊妹會討論與分享和僱主的相處之道,若有姊妹和僱主相處有困難,大家會一起想辦法解決。
採訪當天雖然正值六四當日,不過 Ika 並不清楚維園當天舉辦什麼活動,也沒有人通知她維園當天有活動。維園平常舉辦如年宵、工展會等活動,她們亦不一定知悉,要靠姊妹間互相報訊。
六四當日維園多場須予圍封,Ika 表示確為她們帶來不便,因為姊妹們一星期只有一天假期,未必能在附近尋找到其他合適的休息地。日常如維園舉辦活動,Ika 與一班姊妹會在附近尋找其他休息地方,不然會轉移陣地到灣仔伊斯蘭中心和尖沙咀九龍公園。
另一名印傭 Nurul 則稱若維園被租用,她會到中央圖書館附近或沙田中央公園或僱主家附近的海邊與其他姊妹聚會。她認為維園是公共空間,每個人都有利使用,而且維園不是每星期都被預約使用。
只適用於外傭的場地規則
另外數位印傭 Yani、Annie、Nani 和 Aminah 則有不一樣的假日生活,由於她們分別來自 Jaringan Buruh Migran Indonesia(JBMI 印尼移工網絡)、Asosiasi Buruh Migran Indonesia (ATKI 印尼移工協會)、Indonesian Migrant Workers Union(IMWU 印尼移工工會)不同的組織,除了在維園唱歌跳舞以外,她們還會參加工會及社區組織舉辦的論壇和分享會。
對她們而言,最困擾的或許不是維園用作舉辦大型活動,而是場地本身的限制及揮之不去的歧視意識。
兩年前,Nurul 在維園使用網球場邊廁所時,遭清潔工以手勢阻止,又不停重複「No!No!No!」。由於語言不通,Nurul 也不清楚不能使用廁所的原因,但她表示當時其他本地人仍然如常使用廁所,只有她被趕走,因此不認為是與維修或清潔有關。事到如今,兩年後的Nurul 仍有餘悸,不敢使用網球場邊的廁所。
Nurul 不是唯一被拒使用廁所的印尼姊妹,另外數個同鄉 Yani、Annie、Nani和Aminah 也在使用同個網球場邊的廁所疑似遭到歧視,她們幾乎每星期都被拒之門外。她們還氣憤地表示,維園保安人員不是一視同仁,保安不會阻止本地人在早上耍太極播放音樂,但當她們使用麥克風或播放音樂時,保安人員便出手阻止。就以 Annie 表示,採訪當天早上又遭到保安歧視。因六四集會預留了中央草坪,她們想從外圍走去其他地方休息,仍然被保安阻止,要求她們繞遠路。Annie無奈地說:「We are human as well(我們也是人)」,她們只希望像本地人一樣,自由地使用維園廁所。
即便她們想合法租用維園,亦是困難重重。Nani 表示她們曾向康文署入紙申請使用維園場地,去年便曾申請使用維園作 JBMI(印尼移民工網絡)的週年慶祝,康文署在初審時批准,後來又突然取消她們的申請,並沒有提及任何取消的理由。採訪期間,Annie 和 Nani 一群姊妹甚至詳細詢問記者關於使用公共空間的規則,她們根本搞不清哪些「規則」是歧視,哪些「規則」是真的屬條例規定。
姊妹們對維園的建議是……
更待改善的,不是維園外借的情況,而是維園本身的場地規則。Nurul 認為維園作為公共空間有太多「restirction」(限制),這些約束令她在維園的活動只限於坐。在約兩年前,她曾在維園草地躺下,保安人員立刻叫她坐起,甚至幾個人玩傳球遊戲亦不允許。她形容這些約束是「ridiculous」(荒謬的),她指這些約束在家鄉印尼不會出現,在印尼的公共空間,她可以隨時隨地玩球。她認為維園作為公共空間,「it doesn't make sense」(這些約束是不合常理的),Nurul 建議政府應該減少使用限制。
相比起兩年前,Nurul 對現時的維園較為滿意,她回想起上星期二(5月30日)公眾假期有人在維園草坪踢足球,但沒有工作人員阻止,對此她表示開心(happy with it),認為至少是個好的開端。
Annie 特別關注使用廁所狀況,她希望維園可以讓她們使用廁所,不再拒人於門外,不要再歧視外傭,認為使用廁所只是人的基本需求。Annie 又表示當維園舉辦大型活動時,保安不要對她們有過多的要求,「just allow us to do what we want(准許我們做我們想做的事)」,像對待本地人一樣對她們一視同仁。
Nurul 對使用公共空間有另一番呼籲,她特別提到自律性的問題,Nurul 希望維園使用者要自律,雖然政府有聘請清潔工打掃場地,但她認為使用者也應該帶走自己的垃圾,畢竟公共空間是以不影響其他人為大前題。在使用廁所方面,Nurul希望身體健全人士應避免使用殘廁,其他使用者則可以做到有需要人士優先。
Ika 則建議香港的公共空間附近應增加配套設施,例如開設綜合社區中心,設立不同餐廳和興趣班如廣東話班,讓她們可以充實假日。
公共空間概念
所謂「公共空間」(Public Space),是指公眾可共同免費享用的空間,不受任何經濟和社會條件限制,任何人都有權進入和使用地方。決定一個地方是否公共空間不是在於空間的用途,而是因為這個空間時社交和公共生活發生和進行的場所,在這個空間的人有面對面交流的機會,連繫社會個體,從而建立社會。「休憩空間」(Recreational Space)或「社交空間」 (Social Space),並不等於公共空間,因為前兩者不一定符合「公眾可以共同免費享用」的基本定義。
記者:陳倩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