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社會福利機構員工會3月發表調查,揭發有社福機構高層獲得過百萬現金津貼,疑濫用公帑。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今日(6月12日)召開公聽會,社會福利聯會發表報告,指出大部份社福機構主管的報酬及待遇低於政府或相關界別公務員或管理人員。
會議結束後,社會福利機構員工會及社區及院舍照顧員工總工會在政府總部外示威,指出社聯進行的調查欠缺客觀,強調社署本身有更全面數字,更應修例監管社福機構高層人員薪酬,並要加強透明度,公開高層人員薪酬報告。
社署委託研究 結果被質疑
社聯在會議上提交「2015/16 年度受資助社福機構主管的報酬水平」研究結果,報告指出小型的社福機構(年度收入在2,000萬以下)的主管年資仍未達到公務員職系社會工作主任水平,而中型機構(年度收入2,000萬至1億)主管年資只接近公務員職系高級社會工作主任的水平。
但社會福利機構員工會理事蔡蕊芝質疑報告真確性,指調查只覆蓋85間機構,而接受一筆過撥款的機構有165間,而且其結果指出提供現金津貼的機構只有9間,與社會福利機構員工會的調查發現至少15間的結果不同。
議員:有錢剩應用於服務
社會福利機構員工會總幹事邱智恆發言指,有機構在大量儲備下仍剝削前線員工待遇,前線員工甚至出現薪金中位數變成頂薪的情況,機構為了節省資源,不單減少前線員工數量,亦出現「同工不同酬」的情況,而當機構的儲備超過政府規定時,就向高層發放花紅。
工黨張超雄批評,現行制度變成商業機構的分紅制度,「有機構原本提供服務要10個員工,而家剩係請8個,剩低啲錢就攞嚟分紅,而當中高層就分得最多。」公民黨郭家麒指,社福機構接受的撥款屬政府公帑,不應該用作儲備,「有錢剩就應該攞出嚟服務受眾」。
社會福利署署長葉文娟回應時指出,每年獲社署資助1,000萬元或以上、資助額佔機構運作收入超過50%的機構,需要每年檢討最高三層管理人員的薪酬,並提交公開透明的報告;而有機構選擇以津貼代替加薪,所以才出現現金津貼,屬機構自行訂立的薪酬政策。葉指社署也有為機構提供有關人力資源管理及財務管理等的《最佳執行指引》,至今仍沒有機構違反。
工會批政府監管不力
社區及院舍照顧員工總工會秘書鄭清發在會後形容,政府的回應是「核突」,社署不斷強調現行制度,但沒有提到制度對改善問題的成效。此外,政府提到機構其他員工每年可收到11%花紅,也可享有相對的津貼,鄭清發質疑機構一直以低薪聘請員工,所謂花紅只是「造數」。
聯工盟資助機構公會委員會代表杜振豪指出,社福機構「肥上瘦下」是社署監管不力、失職失責所致,在會上社署只稱會與相關董事會討論跟進,未有正面回應會否作出處分。
社會福利機構員工會於本年3月的調查,取得了60間機構的2014年至2015年間高層薪酬報告,當中有15間機構的高層獲得大額現金津貼,最高三層職員總共得到580萬。
記者:葉世強、盧芷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