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75歲的朱婆婆在中環渡輪碼頭附近執紙皮,並以「一蚊」轉售途人被食環署票控無牌販賣。案件將於星期三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署方在群眾壓力下,表示或考慮撤控。朱婆婆早前向公民黨東區區議員黎志強求助,希望協助撰寫求情信。黎志強將求情信放上社交網站,兩日來共收到1.4萬人聯署,要求食環署撤銷檢控並向朱婆婆道歉。
公民黨今日向署方遞交收集到的萬四個簽名,一直協助婆婆的公民黨東區區議員黎志強批評處方冷血、涼薄,他指婆婆於事發當日並無「叫價、還價」,是菲傭主動向婆婆索取紙皮並給予婆婆一元。婆婆並非主動進行買賣,質疑食環署「濫用司法、濫用檢控」。他又指婆婆遭檢控後,身上只有34元。檢控當局以「老人家2蚊搭車」為由取去30元作保釋金,只剩下4元給婆婆,做法不符人情、人道。
黎志強希望食環署管理階層能夠正視前線人員執法問題,他又指自事件揭發後得到很多善心市民支持,包括有120名市民願意替婆婆繳交罰款,重新購買手推車、用品,亦有多所律師事務所願意義務協助婆婆,顯示社會有仁愛精神。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譚文豪指時任食衞局局長周一嶽於2011年回應議員質詢時,曾承諾對年紀老邁的小販會使用「先警告、後執法」的方式採取檢控。他認為食環署「選擇性執法」,針對一名「75醬歲、自力更新」的婆婆。該黨黨魁楊岳橋亦質疑事件是否合符公義,認為食環署應檢討整套執法標準。該黨會約見食環署就相關政策進行討論。
根據香港法例第132章《公衆衛生及市政條例》第83B條,除非按照在根據第83A條所訂規例下發出的牌照的規定,否則任何人均不得在街道上販賣,違者即屬犯罪。
記者:林俊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