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於7月1日示威活動上,被帶上警車鎖上手扣,他今早(7月12日)到小額錢債審裁處,民事追討警務處處長盧偉聰,索償金額為45,000元,聆訊將於8月7日早上9時進行。
國家主席習近平訪港期間,社民連及香港眾志於7月1日早上,原計劃到金紫荊廣場升旗禮示威,但準備從灣地鐵站仔出發時,遭約百名疑似黑社會人士襲擊,拳打腳踢。混亂之際,警方將約20名示威者帶上警車,黃之鋒及社民連主席吳文遠更被鎖上手扣。直到返回警署,警方表示無意拘捕二人,讓他們離開,過程約一小時。
黃之鋒指,警方一直沒有交代為何要他們戴上手扣,而在非正式拘捕下,警方無故要市民鎖上手扣,屬限制人身自由及非法禁錮,可追討賠償。黃之鋒諮詢過法律意見及參考過往案例,決定從民事追討,申索款額45,000元,包括侵犯人身、聲譽損毀及懲罰性賠償。他指暫未有計劃到投訴警察課作出投訴。
他稱若成功追討,會將金額全數撥捐相關抗爭基金,希望可以幫助佔旺案等,正面對罰款的抗爭者。他亦指出,警方當時無視在場黑社會人士,不作出驅散,反而拉走和平示威人士,是干預示威自由。
記者:鄧家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