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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票時間長 政府研投票日改周六、翌日訂學校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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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

(獨媒特約報導)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會議今日(7月17日)討論檢討區議會和立法會選舉的投票站及點票站運作。選舉事務處指投票人數持續上升,提出3個方案縮減點票時間,包括將投票日設於星期六、設立獨立分區點票站、將投票翌日訂為學校假期。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表示,對三個方案暫時未有明顯傾向。

覓場地困難 或規定學校借場

2016年的選管會報告書指出,近年立法會選舉的投票人數持續上升,令點票時間延長,不少學校因未能在周一上午6時前交還場地,教學受到影響,所以不願借出場地作投票站。聶德權表示學校一直是設立票站的理想地點,面積較大而且地點方便,在2015年區議會選舉和2016年立法會選舉,分別設立495和571個一般投票站,當中有一半為學校。聶德權指除了提早協商,亦會與教育局商討,規定官立學校、津貼學校需要借出場地,甚至考慮以立法的方式強制要求學校借出校舍作票站。

會上議員都支持徵用官立及津貼學校的建議,民建聯張國鈞指投票事宜「茲事體大」,同意與教育局商討借出場地,可使下一代明白投票的重要性。民主黨黃碧雲建議採用自資院校和直資學校的校舍作票站,聶德權表示會考慮。

選管會提出三個方案,包括訂星期六為投票日、設立獨立分區點票站、投票日翌日定為學校假期。工聯會麥美娟指,星期六為工作天或會影響投票意欲,而且需要提早於星期五佈置場地,或影響場地的服務。聶德權亦指出,將投票日翌日定為學校假期對學校有一定影響,不只引起家長、學界(特別是未被徵用的學校)反對,增加學校假期亦需要教育局安排。

對於選管會建議,寧可將選民編配到離住所較遠的投票站,也不應編配他們到不合適的場地投票,人民力量陳志全指不同意,質疑「何謂不合宜的場地?」,他認為應以本區投票、便利為依歸,除非政府會提供接駁交通工具,過遠的投票站不利市民投票。陳志全和工黨張超雄亦注意到有團體為市民提供接駁交通工具至票站,能引致提供利益的指控,希望政府加以取締。張超雄也指出部分票站沒有無障礙設施,絕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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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聯會麥美娟

建制派促縮短投票時間

現時區議會和立法會選舉投票時間長約15小時,由投票日的上午7時30分至晚上10時30分。早前有委員要求縮短投票時間,但在2015年區議會選舉中,21.5%的選民於晚飯後時段(晚上7時30分至10時30分)才投票;在2016年立法會選舉中,25%選民於晚飯後時段投票,是為最多選民投票的時段。因此選舉事務處認為,大幅縮短投票時間很難實行,但如社會上有共識認為可以略為縮短投票時間,樂意再作探討。

工聯會麥美娟支持提前結束投票,她指出世界上大部分國家選舉的投票時間都較香港短,例如美國的投票時間由上午7時至晚上9時。她指,過長的投票時間亦不利選舉工程進行,導致義工十分勞累。她建議投票結束時間改為下午6時正。民建聯張國鈞同樣支持縮短投票時間,他認為過長的選舉時間使義工需要連續工作30至40小時,但他亦指出選民習慣在晚飯後投票,因此建議改至晚上10時結束。

選舉全面電子化可行性低

會議上亦討論在選舉過程中採用電子化的可能性,報告指出未能推行點票電子化的原因,是現時地方選區的選票面積太大。經民聯張華峰問能否利用新設備以點算面積較大的選票,聶德權表示會探索這方面的可能性。選舉事務處總選舉事務主任黃思文指另一個實行點票電子化的困難是需要重新安排點票程序。

資訊科技界莫乃光並不認同報告指點票電子化只適合用於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認為應在功能組別、區議會等較少票數的選舉中試行。他又指出,網上投票和利用電子設備投票會引起辨認身分的問題,但同意進一步思考這方面的可行性。

記者:余凱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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