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社民連被DQ的立法會議員梁國雄,被指在2012年接受壹傳媒老闆黎智英透過助手 Mark Simon 捐款25萬,未有向立法會申報,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今日在灣仔區域法院裁決,被判罪名不成立。
社民連成員和多名立法會議員在判決前到庭聲援,梁國雄指政府以億計公帑提告,是要消滅民主派,他行無愧作心常怛。建制團體珍惜群組亦到場示威,稱歡迎長毛入册。
控方案情指,黎智英於2012年至2014年期間,向社民連及梁國雄支付205萬,在2012年3月至4月期間,黎智英向社民連捐款100萬,其中25萬由梁國雄收取並分批轉帳至其立法會辦事處會計唐婉清,而社民連銀行紀錄並無25萬存款。社民連主席吳文遠在出庭作證時指,捐款屬敏感資料,時任主席梁國雄有權決定如何分配及使用捐款,該25萬是撥予社民連新界東支部使用,惟支部無獨立戶口,故將款項存入梁國雄個人戶口。另外25萬則存入陶君行個人戶口作九龍東支部經費,餘下50萬則直接存入社民連戶口。
法官李運騰認為,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款項不是給予社民連,疑點利益歸於被告下,判決罪名不成立。
梁國雄在庭外再次感謝到場支持的民主派議員,指他們會團結打好未來包括一地兩檢的硬仗。梁國雄決定不申請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