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四名立法會議員早前被判決失去議員資格,上訴期限於本週五(8月11日)屆滿。其中社民連梁國雄昨通知傳媒,他已完成申請法援手續,並指示律師盡快提出上訴。他今早向獨媒記者表示,人大釋法等於改變法律,亦不應有追溯權,而「宣誓唔到,唔等於故意忽略」。
四名立法會議員劉小麗(九龍西)、姚松炎(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香港眾志羅冠聰(港島)及社民連梁國雄(新界東),在上月被高等法院裁決失去議席。其中梁國雄昨晚通知傳媒,表示已完成申請法援手續,並指示律師準備提出上訴。根據法例,其上訴期限順延至9月11日。
梁國雄今早到高等法院聲援社民連曾健成就港鐵抗議案上訴時,指他認為原訟庭法官並無回辯方代表律師理據,又認為引用人大釋法對《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作判決是「改變法律」,他認為人大釋法根本對此案沒有追溯權。他又稱根據《宣誓及聲明條例》,「宣誓唔到,唔等於故意忽略」。
至於是否因避免新界東兩個議席同時進行補選而提出上訴,梁國雄回應「沒有直接關係」。
記者:蘇珈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