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今日於報章撰文,指出檢控部門覆核黃之鋒、羅冠聰和周永康的刑期,及上訴法庭處理覆核的階段,均從沒有考慮政治因素。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批評,袁國強的回應「低層次」,他同意法律的威信是基於市民對法治的信心,但認為市民的信心也取決於律政司長是否公平、公正。公民黨黨魁楊岳橋亦指袁國強轉移視線,沒有解釋為何推翻律政司高層檢控人員反對上訴的意見。
袁國強:政治因素從來不是考慮範圍之內
袁國強在文章中表示,部分人士對案件的基本事實和本港法律制度缺乏認識,因此有需要作解說。袁引用《公安條例》第18(1)條,指出只要參與者有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意圖破懷社會安寧,即屬非法集結,控罪與舉行或參與集結人士所宣揚的理念無關,因此3人絕非因政治理念而被檢控。
袁國強亦強調案件有公平且公開的審訊,3人有法律代表為他們辯護,他們也放棄就定罪裁決提出上訴,即他們沒有提出異議。
袁國強又指,兩次覆核刑罰申請,分別依據《裁判官條例》第104條及《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81A條提出,覆核理據只涉及法律議題,政治因素從來不是考慮範圍之內。袁認為覆核聆訊同樣公開透明,檢控代表也只提出法律觀點,不涉及政治觀點。
袁國強指,對包括部分海外媒體在內的評論攻擊司法機構,感到遺憾,他強調公眾有權評論法庭作出的決定,但不應削弱司法機關的誠信和公正性。
楊岳橋:轉移視線
郭榮鏗指,案件中最受公眾關注的是袁國強就刑期覆核推翻律政司人員意見,但文章並未有正面回應,反而只強調覆核案件的合法性,是「低層次」的回應。他稱其他與佔中相關的案件,比起雙學三子的案件更嚴重,但袁國強並沒有就其他案件提出覆核,難免令人質疑當中涉及政治目的。郭表示袁國強是由上屆政府過渡的司長,擔心覆核決定是延伸梁振英種下的施政路線。
楊岳橋批評袁國強轉移視線,又舉例如許仕仁案及曾蔭權案,律政司會下放檢控權力予刑事檢控專員以避嫌。楊岳橋批評袁國強單純利用法律原因,忽視法治精神,「有權用盡,躲在條例背後,公義要看得見」。楊岳橋又批評律政司長乃政治任命官員,特首林鄭月娥除非「斬釘截鐵與律政司割裂」,否則事件不可能與她無關。
記者:盧芷晴、周滿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