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住在家中的陌生人》作者蘇美智
(獨媒特約報導)在週末街上,每每能看到一大群外傭興高彩烈地聚會。她們,每天也在我們的社區中生活,熟識卻陌生。也許她們當中有一位住在你家中,然而你未必對她有深入認識。外籍傭工議題一直被受關注,早前印傭Erwiana被僱主暴力對待一事發生後,即激發起有關保障外傭權益的討論。現今香港對於家庭政策及保障外籍傭工的制度仍未完善,使得僱傭關係中權力不對等的狀況持續經年。媒體呈現的僱傭糾紛,無日無之,這不禁使人問道:究竟是什麼因素令到她們仍然冒死前來工作呢?另一方面,僱主為什麼仍要選擇外籍傭工?難道就沒有其他角度看待外傭與僱主的關係了嗎?《外傭──住在家中的陌生人》的作者蘇美智,帶領我們從不同角度出發,跳出主流框架,重新探討及反思外傭、僱主、香港社會以致周邊外傭輸出國之間盤根錯節的關係,「我想比僱主睇到,用一個完整啲嘅視覺,去呈現返一個人比另一個人睇,佢哋唔單止係一個傭工,佢哋係一個完整嘅人,佢有佢嘅家庭,有愛錫嘅人,或者佢有好多諗法好多追求,你係咪可以用一個人嘅角度去尊重返另一個人呢?其實好簡單嘅野,但每當去到外傭時,好奇怪嘅係我哋覺得人對人好理所當然嘅態度就消失左,同理心亦消失左。」蘇美智說。
外傭與本地女性的「選擇」與「抉擇」
蘇美智既是獨立記者、外傭僱主、亦是一子一女的母親。她認為,不同的角色能讓她從不同角度思考及理解外傭議題,「作為僱主,點解我要守持呢條(與外傭關係的)界線,作為記者我點去睇佢哋受到嘅剝削或者制度上嘅問題,作為媽媽我點去處理屋企多左個陌生人果種感覺。我覺得可以用我擅長嘅野,或者故事、生活經驗去做一本書去協助溝通。」談到僱主及母親的角色,她的內心亦經歷過不少掙扎及不安。與一個素未謀面的人住在同一屋簷下,其實也需要時間適應。因為工作而未能常常陪伴子女成長,內心亦一直十分內疚,感到自己背負著「棄嬰」的惡名。每當外傭姐姐愉快地跟她說看到自己的女兒第一次拍手、轉身、坐起來等,想到目擊者卻不是自己時,心中不好受,久而久之更產生了一些醋意。在對待姐姐的時候,不時也會多了一份挑剔,「當你嘅心情被蒙蔽左一層,可能少少妒忌或者不安嘅時侯,你就會覺得果啲好細微嘅野你就會容忍唔到」,幸好她後來亦克服了這關口,懂得如何釋懷,「之後諗返起果啲焦慮其實可能都真係幾傻瓜嘅,但係嗰樣野真係好真實。如果比我咁樣繼續落去真係可以變成一件幾恐怖嘅事,但同樣好彩嘅係我跳得返出黎,好彩我姐姐依然係一個好好嘅姐姐」。
其實蘇美智也與不少女性一樣,雖然很想與孩子共同成長,但亦有自己想追求的夢想。然而,當女性去追尋夢想時,卻會受到外界的一些負面評論,例如「棄嬰」,甚至有人說:「你哋女人出到嚟搵到幾多呀,不如留返係屋企好過啦」。女性看似有選擇,可以到職場工作,但其實不知不覺間仍會受到不少負面的抨擊,陷入兩難局面,「當然我都好尊重嗰啲尊心照顧小朋友嘅媽咪,其實為呢個世上培養一個好人可能仲好過打份工㖭,但當一個女人有佢嘅選擇同人生嘅追求時,咁點解仲要用棄嬰呢個字去罵佢呢?」
另一方面,外籍傭工同樣也面對著這種「選擇的幻象」。有說她們可以留在菲律賓發展,不用離鄉別井,然而當地發展仍然比較落後,選擇不多,能在當地找到工作並足夠糊口的也只是極少數。在她們普遍的價值觀當中,只有海外工作才能讓她們供養孩子讀書,創造更好的生活,所以她們才不惜欠下中介公司巨額金錢,扔下家人,也要勇闖海外。在書中不同的故事裡,道盡外傭的無奈。當地女性外出工作,即使面對老公可能有外遇的問題,也只能忍耐,一名外傭淡言道:「這是海外工作的一部份……是套裝,我只能接受。」實在教人心酸。外傭到海外工作到海外工作大多是為了養活家人,旅程中只能容下一點夢想,甚至沒有。
僱傭關係:在剝削與親愛之間
一些人認為,外傭與僱主的關係關係的本質是剝削,蘇美智坦言,不敢用「剝削」完全概括整段僱傭關係,因為這亦視乎不同家庭與傭工的相處。剝削不一定出現在人與人之間,然而卻是制度化的。例如在「同住規定」(即強制性留宿)政策下,外傭要二十四小時隨時侯命地工作,休息時間並沒有明確劃分,容易造成剝削。蘇美智認為,雖然制度如此,每一個家庭也可以進行微調,自行與傭工界定工時,「其實有啲嘢僱主都可以做到,唔需要等到話大革命嘅時候先做。比如話要唔要每一日比一兩個鐘,真係劃定為僱員嘅休息時間,而唔係二十四小時無好清晰嘅休息。起碼你有一兩個鐘真係可以出街唔洗問你嘅,可以做自己嘅野」。她亦指出,當孩子長大後,外傭其實沒有需要留宿,因為她們往往出於責任心把工作搶過來做,令孩子缺乏了學習自理的機會。她認為,家家自有家家事,彈性處理,尊重各方的選擇權,總比法例的硬性一刀來得適切。
談及與傭工之間的相處,蘇美智亦分享到:「我同佢之間唔會當成為親人,雖然阿囡寫(外傭是)親人交功課我唔會反對,呢個係佢自己個人嘅感受。佢試過有一次比老師咁打交叉,即係一剔一點,所以某程度上係一個disapproval。」曾經,美智的女兒也經歷過與姐姐難以割捨的階段,「即係我都嘗試過去同我個囡去解釋,其實姐姐有佢屋企架喎,因為當佢覺得姐姐係佢屋企人嘅時候,佢會覺得好難割捨。有一日如果姐姐覺得完成左工作,想返去嘅時侯,都會想返去攬住個寶貝。當然嗰時佢都會扁咀,但某程度上佢都要慢慢咁去理解」。雖然女兒可能對姐姐有另一種感情,但在美智眼中,「姐姐」是一位十分親密的工作伙伴,不過在「親人」之前,亦持守了一條界線。
制度下的出路
僱主與外傭的無奈,是否真的沒有出路? 「我覺得外傭唔係唯一嘅解決方案,(我哋)應該有更加多想像力。至於點樣去有其他解決方案呢,我覺得唔係一個家庭入面可以做到嘅事,而係應該政府嘅資源嘅承擔嘅問題。」例如在香港,法例規定不可獨留十六歲以下兒童在家,但政府卻沒有推行十二至十六歲的託管服務(註1),明顯存在政策漏洞。託兒設施及家務助理等措施一直被受忽略,託兒設施不足及家務助理的高昂薪金,根本超出中下層家庭的負擔能力。政府不但漠視問題,更把責任扔到外傭身上並繼續壓低其工資,「比如話早排有個爭議,政府應唔應該資助全日制幼稚園,當時我都有寫過文章,提出其實某程度上係舒緩家庭壓力嘅一種方式。有好多家長無能力去請外傭,佢哋個小朋友仲細仲讀緊幼稚園,咁呢啲全日制學校就係可以比佢哋放小朋友係到,收工時先再接返,比較安心嘅係有老師照顧。但佢(政府)唔資助,要行半日制。好多時我哋係被逼去依賴外傭,亦無咗選擇。」
另一方面,美智亦提及到彈性工時制度的可能性,「我哋係咪可以有一啲半職嘅工作,好似律師可以照接case,而有啲社工都係用case去計算工作量,其他工種係咪都可以有多啲想像呢?」其實在看似兩難的局面下,隱約之間也能看到不少解決方法。不過,若然政府不願意正視問題的根源並落實推行相應政策,不只是僱傭糾紛,牽動社會的家庭問題也終將持續下去。
記者:文海欣
編輯:Ruby Lai
註1:對於6至12歲的兒童,如他們的家長因事、工作或其他原因暫時未能照顧他們,可考慮使用社區上的課餘託管服務。這服務是由非政府機構以「自負盈虧」及「收費模式」營辦,主要為6至12歲的兒童提供半天支援性質的服務。服務內容包括功課輔導、家長輔導和教育、技能學習和其他社交活動等。 (社福利署,200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