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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協等7傳媒團體發起聯署 促港大撤回禁制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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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港大在上週(10月30日)向法庭取得臨時禁制令,稱禁止商台及其他人士發佈港大校委會的任何文件。部份媒體一度擔憂違反禁制令而將報導下架。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昨取得禁制令文件,發現文件有包含「公眾領域豁免」的附帶條件,批評港大僅以新聞稿發部份禁制令內容「不理想」,記協等7個傳媒團體則發起聯署,促港大自行撤回禁制令。

港大校委會多斷錄音被傳媒流出,港大在上週向法庭申請臨時禁制令,新聞稿中稱「禁止商台及其他相關人士使用、發佈、披露大學校務委員會的資料,包括會議錄音、議程、會議檔案、會議紀錄及校務委員會的任何文件。」然公眾至今仍未得知禁制令全文內容。

香港記者協會、香港攝影記者協會、香港電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壹傳媒公會、明報職工協會、獨立評論人協會及大專新聞教育工作者聯席7個傳媒工作者團體,今午到港大請願並發起聯署,要求港台自行撤回禁制令。團體呼籲「各關注香港新聞自由、言論自由狀況的新聞工作者及新聞系師生,參與聯署,集合力量,表達對港大申請臨時禁制令,嚴重打擊香港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剝削公眾知情權的關注。」

聯署於11月4日晚上11:59截止。法庭將於11月6日再次審理禁制令申請,如有人反對禁制令,須出席聆訊陳訴反對理由,記協正諮詢法律意見是否參與聆訊。

【新聞工作者及師生呼籲香港大學撤回禁制令】

我們是一群新聞工作者和新聞系師生,對於香港大學申請及取得臨時禁制令,禁止商業電台及任何人士發布有關港大校務委員會會議的錄音、文件及內容,我們深表遺憾,認為港大此舉嚴重打擊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剝削公眾知情權,呼籲港大撤回禁制令。

港大校委會委任副校長風波,涉及大學院校自主、學術自由等重大公眾利益,引發社會廣泛關注。根據港大《校務委員會委員的行事指引及守則》,校委會的決定和行動必須向公眾問責,而所有決定和行動亦應盡可能公開和解釋理由,但校委會一直以保密制為名,拒絕詳細交代不接納物色委員會惟一建議人選的理由,只是一味否認沒有受到政治干預,令社會疑慮日益加深。基於公眾利益,傳媒有責任和合理理由,揭露箇中內情。商業電台公開相信是校委會會議的錄音聲帶,讓公眾了解校委會不按慣例,否決物色委員會建議人選的理由,其他傳媒跟進報道,正是克盡新聞界天職的表現。

我們認為,港大申請禁制令,明顯妨礙港人享有的言論和新聞自由。根據《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第十六條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十九條保障的發表自由,任何人均享有尋求、接受和傳遞各種消息和思想的自由,港大申請禁制令,禁止所有人士使用、發布、披露校委會的會議錄音、議程、會議檔案、會議紀錄及任何文件,嚴重及不相稱地損害公約保障的表達自由。

更令人憂慮的是,作為公共機構的香港大學,利用禁制令限制公眾了解和監察校委會這涉及公眾利益的決定,一旦其他理應受到傳媒監察的機構、公職人員會爭相仿傚,利用禁制令阻止傳媒履行第四權的天職,勢必助長黑箱運作,權力腐化,市民利益豈有不受損之理!

我們必須指出,港大申請禁制令之舉,既不符合公眾利益,其念茲在茲要保密的會議內容,亦已因為傳媒廣為傳播而失去機密性,禁制令已無必要。更何況,在現今網絡無疆界的情況下,已公開的錄音不單止在香港流傳,海外相信亦已以幾何級數傳播,限制香港傳播,只是剝奪港人的知情權,而海外人士則因司法管轄權的原因而不受限制,自由傳播,這對港人而言,實屬荒謬。

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是大眾得享各種自由的基礎,我們期望,港大作為香港最高學府,秉持推動學術自由的天職,守護言論和新聞自由,改弦更張,撤銷禁制令的申請。我們更期望,法庭在周五再次審理有關申請時,能作出有利公眾利益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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