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社工專業」成為個人參與社會運動的「緊箍咒」?公民黨前成員、註冊社工曾健超早前因襲警及拒捕罪入獄5星期,被社工註冊局裁定違反《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中「令社會工作者專業的聲譽受損的罪行」,或面臨「釘牌」。基督徒社工上星期六(9月23日)舉辦研討會,成員謝世傑質疑,社工註冊局著重「形象」多於「專業」,「如果沒有了公共性和社會性,只做維穩工作,又何以成為社工?」
謝世傑認為,條例存在不少灰色地帶,當事人無論被判監禁或社會服務令,都可能被裁定違反條例,有「釘牌」風險。
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鍾劍華表示,現時註冊制度令社工的自主性受限,很多行業都有強調專業形象的指引,但社工特別容易觸犯,而社工一旦被「釘牌」,不少社福機構均「無情講」,會即時解僱。鍾劍華又認為,現時香港社工業界空間太少,嚴重依賴機構發展,一旦沒有機構聘用就難以繼續在業界生存。「雖然現時香港的社福機構在操作上有空間,但高層並沒有意願去接納被「釘牌」的員工,鍾劍華最後又呼籲社工業界保持樂觀,即使最後被「釘牌」,近年社會上很多基層組織及關注組,不少工作人員均為社工從業者,可利用這些機會繼續服務社會。
教師條例較有彈性
大律師黃瑞紅指,《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第25條違紀行為部分的第一項:「註冊社會工作者如有以下情況,即屬作出違紀行為」,當中「即屬」二字令社工條例在執行上「過於死板」;而《教育條例》第46條列明「如常任秘書長覺得申請人有以下情況,可拒絕該申請人註冊為教員」,「可拒絕」三字充分給予常任秘書長空間決定是否給予申請人註冊資格,比社工條例有更大彈性處理牽涉到形象及操守的問題。
教協理事兼中學教師田方澤表示,社會期望老師猶如「聖人」,而普遍教師對政治、社會議題不太關心,「港豬」的現象在教育界亦相對普遍,主要是因為教師行為形象被社會以及家長所關注,一言一行都要保持「政治中立」。
曾健超亦有於會上發言,他指現時社工註冊局的紀律處分程序為,一旦收到投訴個案,便成立紀律聆訊委員會跟進,而委員會成員名單來自紀律委員會備選委員小組。法例規定備選委員小組由12個學位社工、12個文憑社工以及10個非社工組成,但人數並無上限,導致現時情況是,備選委員小組已擴充至有79個學位社工、14個文憑社工及30個非社工。早前投訴曾健超違反社工條例的香港社工及福利人員工會副主席陳義飛,正是來自備選委員小組的學位社工組別。
曾健超是社工註冊局8位民選委員之一,但他指修改委員會組成規則並非易事,要經過立法會的漫長程序。曾表示,現時8位民選委員均希望增加紀律聆訊委員會的透明度,但受到多方面「挑戰」,指責他們企圖涉密。
記者:黃健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