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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數族裔外判清潔工遭剝削 入不敷支 6成半身兼兩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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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清潔工人職工會進行調查,結果反映65%外判少數族裔清潔工身兼多職,每日總工時長達12小時,並要承受沈重的經濟負擔和外判公司無理剝削。工會代表及立法會議員邵家臻、張超雄促政府「一年一檢」最低工資水平、於外判制引入「生活工資」作投標指引、提供相關語言的合約譯本予少數族裔工人和加強監管外判公司,保障少數族裔權益。

該調查於今年8月至9月進行,以街頭訪問及焦點小組討論形式訪問了80名在食物環境衛生署外判清潔承辦商下工作的尼泊爾裔工人。結果顯示接近一半受訪者工作年資長達8年或以上,65%受訪者有多於一份工作,他們每天工時超過12小時,當中94%人的總工資為12,000至13,000元。95%工人租住私樓,當中75%工人所負擔的租金超過5,000元。此外,調查報告也列出少數族裔工人所面對的不合理對待,超過6成受訪者請年假後被外判公司要求重新簽約,58%人指出合約和日常通告都以中文列出,超過4成人表示人手削減,工作量因而增加。

9成半人租住私樓 租金高昂

尼泊爾裔工人Rusa(化名)現為食環署外判清潔工,於港島區上班。由於語言差異,她不了解香港的福利制度,也不知道自己可以申請公屋,她認為在港住屋支出龐大,租金每年甚至每月上升,但工資不曾增加,她大部份的工資都用於交租,入不敷支,逼不得已只好身兼二職,犧牲與家人相處和自己休息的時間。工會代表梁芷茵促請政府每年檢討最低工資水平,並倡於外判制度下引入國際概念「生活工資」,即外判投標時,若制定工人薪酬水平顧及衣食住行和供養家人等生活所需,中標率將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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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泊爾裔清潔工人Rusa(化名)

不明白合約內容 常遭剝削

清潔工人職工會成員Rabina Limbu解釋,即使大多數尼泊爾裔清潔工的年資長,但常被剋扣長期服務金和遣散費。尼泊爾裔工人每年需請假長達一個月回鄉過節,但外判公司往往要求他們回港後重新簽訂合約,不僅重新計算年資,以致他們不能獲取長期服務金和遣散費,更連假期都得重新累積。大部份工人事前不知道此安排,又因語言障礙只能無奈接受。工會因此要求外判公司及政府提供相關語言的文件,尤其是合約條款和聘用條件。

工會代表胡美蓮補充,少數族裔工人大多從事清潔,原因是語言障礙,因為他們絕大部分不會英文和廣東話,即使本身學歷高也不能從事其他工種,工作通常靠相熟同鄉介紹,並且簡略講解工作內容,他們對只有中文的合約內容一竅不通,包括超時工作津貼、年假數目、公眾假期等都是一知半解,所以經常受到剝削。工會希望政府加強監管,嚴懲剝削工人利益的外判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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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

轟輸入外勞乃「飲鴆止渴」

邵家臻表示,多個政府機構包括房屋署、食環署、康文署均有聘任外判工人,卻一直避談外判工人工時長、薪酬低的問題。邵又批評林鄭施政報告中倡輸入外勞是「飲鴆止渴」,將令長者護理成為「香港人以後不會再做」的工作。

張超雄轟政府的扶貧政策對於少數族裔不奏效,他們辛勤工作,渴望自給自足,卻因缺乏途徑得悉社會福利安排,導致要租住昂貴的私樓,支持不到基本生活。張又批評若政府堅持輸入外勞,將使競爭更激烈,鼓勵外判公司僱用「廉價勞工」,進一步壓榨少數族裔工人,希望政府收回此建議。

記者:李嘉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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