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2016年農曆初一晚至初二凌晨的旺角騷亂,梁天琦、李諾文、盧建民、林傲軒及林倫慶分別被控非法集結、暴動及煽惑暴動等多項罪名。控方今日傳召現職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督察的葉志成出庭,他作供時稱,從有關事件的新聞片段中認出一名男子,指對方曾在2015年漫畫展阻止他執法的一名男子,遂向警方舉報。
葉志成作供時提到,在2015年8月30日的漫畫展覽見過一名令他印象深刻的男子,當時葉準備向違規攤檔執法,惟該男子到場並高舉雙手阻止,期間雙方有對話約30秒,最近距離約2尺內。葉指,由於該男子身材健碩,約有6尺高,眼窩比較深,他對該男子印象特別深刻。
至2016年2月9日早上,葉在面書專頁「時聞香港」看到一則有關案發當晚的轉載新聞,從中認出一名男子為當天在漫畫展阻止他執法的男子。他遂將新聞截圖,並向警方舉報,並在7日後到警署錄取口供。
葉志成又稱,在2月14日的一個漫畫展再度遇見該男子,雙方對話只有十多秒。葉向該男子說:「差人搵緊你喎。」該男子不明所以:「差人搵緊我?」
控方向葉志成展示多段影片及多幅影片截圖,葉均指出影像中一名戴口罩、穿灰色外套男子為曾阻止他執法的男子。其中一段影片顯示2月8日晚砵蘭街,黃台仰坐在輕型貨車車頂上,旁邊有人把大型物品搬到該車旁,葉指出其中一名戴口罩和眼鏡男子為曾在漫畫展阻止他執法的男子。控方問葉,即使片中男子戴眼鏡,是否也能確定他是漫畫展見過的男子,葉回答可以確定。
控方又宣讀控辯雙方承認事實,指警方於3月4日下午5時半在大嶼山亞洲博覽館卸貨區以暴動案名拘捕第四被告林傲軒。警方檢取林手提電話內63個影像檔、八達通、帽子、上衣、鞋等作為呈堂證物。警方又安排法證化驗專家黃冠雄作視頻分析,確認案發現場影片所拍得的男子衣著,與警方檢取所得證物,整體上外觀吻合。
在休庭後,葉志成欲離開法庭,但看見多名記者在等候他,便突然拒絕步出升降機,折返進入高等法院大樓,當時並未戴上口罩及帽子。在半小時後,葉志成才走出地下大堂,並已戴上口罩及眼鏡。他步出法院後便迅速登上警員安排的私家車離去。
案件明天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