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浸大就「佔領語文中心」事件召開紀律聆訊委員會後一個多月,對涉及事件的四名學生,包括浸大學生會前會長劉子頎及中醫藥學院學生陳樂行作出處分決定,兩人分別被罰停學一個學期及8日,同時要撰寫道歉信和在校內進行40小時服務。兩人今早開記者會,表明將提出上訴,以及不排除司法覆核。
劉子頎對浸大今次的裁決感到很失望,強調大學要有言論自由。他表示四名學生所做的事情一樣,卻只有自己被停學一學期,認為是「槍打出頭鳥」,針對民選學生代表:「學校要殺雞儆猴,所有關心浸大校政嘅都要收聲。」
陳樂行指,由於學校未能安排他到內地實習,已被建議休學兩個學期,而判決中的8日是當時校長錢大康下達即時停學令至撤銷的8日。他強調如果上訴失敗,不排除會提出司法覆核,重申校方的罪名缺乏理據,又擔心會造成很壞的先例。
兩人是在上週五晚收到處分信件,他們均表示對裁決十分驚訝。陳樂行重申,行動當日並無威脅任何師生的人身安全,認為停學決定不合理。他引述裁決結果指,他和劉子頎在當日做了威脅的手勢,但在聆訊中從未就此向他們提問,認為學校沒有給予兩人申辯機會。
陳樂行又指,在聆訊過程中從未提及他們阻礙中心運作和恐嚇老師,最終卻成為判罪之一,認為有違程序公義及剝奪他們的申辯機會。他曾諮詢法律意見,指浸會大學條例和委員會的決定都必須符合普通法的原則:「看不到現在的裁決符合普通法原則。」
劉子頎被校方要求接受大學輔導員的情緒輔導,他承認聆訊期間面對壓力,情緒不穩,但強調這不是「罪名」,斥校方刻意羅列該「罪名」,標籤其情緒問題。
校方又要求陳樂行移除他管理的「港語學」 Facebook 專頁上的多條影片,指教職員覺得私隱被侵犯,警告如不移除或會追究,陳樂行表明不接受說法:「如果佢哋行為光明正大,既然聲稱被威脅,應該唔怕被公開。」
劉子頎因參選學生會而延遲畢業一年,今次再被停學多一個學期,他表示「有啲攰」。他續提到,浸大選擇罰與不罰並不是視乎罰則,而是外在壓力,「好多人望住,所以校方要做嘢」。陳樂行亦指,多間黨媒包括《環球時報》及《人民日報》曾點名要嚴懲學生。
記者:麥馬高、麥學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