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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2016年農曆初一晚至初二凌晨的旺角騷亂案中,5名被告分別被控非法集結、暴動及煽惑暴動等多項罪名。首被告梁天琦今日開始自辯,他早前承認一項襲警罪,但否認兩項暴動罪及一項煽惑暴動罪,還柙至今。
梁天琦作供稱本土民主前線是社運組織,其中一名發起人叫李東昇,是梁天琦的中一同學。他在2014年9月26日留守公民廣場行動中重遇李東昇,才知道雙方參與社運。在2015年3月經李東昇介紹下,認識了時任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黃台仰,之後獲邀請參與七一遊行,後來獲邀加入組織。
梁天琦提到,本民前的核心價值是「本土」和「民主」,其中「本土」的意思是港人獨有的文化和身分認同,而「民主」則是民主的政制。他感到社會對本民前有很多負面標籤,加入後覺得有能力將本民前的訴求帶給更多人認識,因為本民前主要是為香港好。梁天琦及後成為了本民前發言人,主要職責是負責發言、接受媒體訪問、出席論壇、做網台節目及拜會學者等。
梁天琦於2016年參與立法會新界東補選,他表示在參選記者會上曾提到參選原因,是立法會是主流參政平台,參選能量化「本土主義」有多少人支持,有機會跟各政黨候選人同台辯論,並能鼓勵更多年輕人參與政治。
本民前曾討論是否支援小販但無結論
至2016年農曆新年,梁認為社會容許小販擺賣是「不成文的默契」,「大家可以開開心心篤魚蛋是香港的本土文化」。他指在2015年農曆新年,本民前曾到深水埗及旺角聲援小販和到砵蘭街清理垃圾,當時他住在深水埗的劏房,附近桂林街有不少小販擺檔,認為這是無傷大雅。
在2016年2月初,有旺角小販向本民前成員要求再次協助擺賣。梁天琦提到,有成員認為在2015年曾協助擺賣,預計食環署會更嚴厲執法,擺賣空間會愈來愈收緊,應該再次支援小販。不過當時距離補選投票日僅3個星期,本民前總部有55萬份選舉通函未準備好投遞,加上人手短缺,所以成員就是否支援小販未有結論。
梁天琦在2月7日晚和家人吃過晚飯後,便坐車回到土瓜灣的辦公室,和本民前義工一起處理選舉通函。及後在年初一早上和朋友吃早餐後,自己到九龍公園散步,在早上約10至11時回家睡覺,晚上約7至8時才起床。他起床時打開電話,發現有本民前成員「出緊旺角」,才了解到有成員前往聲援小販。梁天琦表示,當時不想讓人感到聲援小販是為了拉票,因為自己參選的是新界東,到九龍西可能會有點突兀。
他後來了解到只有不到十個的本民前成員及義工到旺角,有成員叫他也到旺角,他遂乘的士在山東街下車,沿砵蘭街走向朗豪坊,在「collect point」外發現數名本民前成員「傍住」小販往奶路臣街行走。他們經過「莎莎化妝品店」門外,梁天琦感到食環署準備阻止小販擺賣。他走到人群外圍,見到有市民向食環署職員表達不滿,自己亦有要求食環署職員不要驅趕小販。爭吵了一段時間後,小販管理隊離開,氣氛開始緩和,他表示當時沒有看到任何暴力事件發生,亦看不到有警察要執法。
小販管理隊離開後,小販開始擺賣,市民都在買小食、聊天和拍照。梁指自己在「莎莎」附近巡視,聽到有嘈吵聲並看到有一架的士停低,一名男子的身體貼住的士車頭,一隻腳貼著前輪,周圍的市民開始指罵的士司機,指的士撞到人。
梁天琦提到,當時看到有警員出現,並有警犬在的士附近出現,於是感到很奇怪,身邊有人說交通意外為何出動警犬,但自己亦沒有太在意。
辯方律師播放影片,確認梁天琦當時看到的士事件及警犬出現的情況。梁天琦認為,當時本民前出發前往旺角的目的已完成,因為小販管理隊已離開。他自己繼續在砵蘭街的行人路走來走去,看看小販售賣的食物,看到其他政黨及社運組織的人、舊同學,亦有很多市民和認得的記者。他續提到,的士車頭愈來愈多人聚集,更有警員拿起圓盾,「聽到有市民質疑為何交通意外要搞咁耐」,也有人「認為不應小事化大」;又聽到有人說的士撞到人,警員要放走的士。梁則看到車頭的男子已離開現場,認為是眾說紛紜,但他自己則覺得只是普通交通事故,不是「很大件事」,於是繼續走來走去,看看當時的擺賣情況。梁天琦又表示,之後愈來愈多警員,更有一隊警員走往山東街方向,有警員揹住旗,形容氣氛變得相當緊張。
辯方及後播放影片,確認梁天琦所說的情況。梁天琦提到,據過往的示威經驗,警察將針對人群作管制和驅散市民,而且當時已舉起了黃旗。他在「莎莎」門口拍下了當時的情況,聽到人群高叫「警察離開」和「年初一,不要搞咁大件事」,並再爬上欄杆拍攝相片和影片,傳送到本民前的群組。
辯方再播放梁天琦所拍攝的片段,顯示前面有人喧嘩,後方近奶路臣街則有小販繼續擺賣。辯方律師問到黃台仰有否使用擴音器,梁天琦稱,黃台仰當時使用大聲公呼籲市民離開,指雖然黃在廣播前沒有先和他商量,但認為做法恰當,因為先處理交通意外,能令氣氛沒有那麼緊張。
梁續稱,群眾當時喝倒采,「呢度無大台,你憑咩指揮」,又喚黃台仰不要「抽水」。
【旺角騷亂案】
梁天琦自辯:認同社民連理念 始參與更多抗爭
記者:黎彩燕、麥馬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