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油尖旺區議會下週四(5月24日)討論取消旺角行人專用區,議案由四名經民聯區議員提出。自由黨立法會議員邵家輝在今早now新聞台《時事全方位》節目上指,2000年設立行人專用區的初衷是避免人車爭路及改善環境,不能因此便「本末倒置」取消,認為焦點在嘈音,應加強管制。
經民聯提出的議案要求研究終止實施行人專用區,而三名油尖旺民主派區議員則提出另一個議案,要求政府部門加強監管行人專用區,包括施行發牌制度或其他可行措施。
本身是「批發及零售界」立法會議員的自由黨邵家輝表示,他在2016年收到西洋菜街商戶投訴嘈音,不少商戶的同事難頂嘈音,向公司要求調職。他指目前違反嘈音條例僅罰款數百元,對於部份或收取報酬的表演者來說是非常低。他稱曾聘請顧問公司在行人專用區量度嘈音,最高可逾100分貝。邵家輝認為,如果店內分貝能維持70分貝內,則大家都可以容忍。他又指表演者「都有人睇」,但不應使用氣油推動的發電機的喇叭,認為問題焦點在嘈音,不應因此便取消行人專用區。
油尖旺區議會主席葉傲冬指民建聯未有最終決定,但指外國的表演者不會使用大型揚聲器。他指區議會一直希望表演者自律,但現時情況失控。葉傲冬表示,他個人認為在未有完整法律管制前,應暫時取消實施行人專用區,待有完整制度再提交區議會考慮。
葉傲冬重申不是針對文化表演,「唔希望行人專用區與文化藝術表演者劃成等號」,而是要「方方面面」,包括如何管理商業行為、開放時間及聲浪管制。
次文化堂社長彭志銘則力促取消行人專用區,他稱其辦公室正是位於行人專用區十樓,即使關掉窗戶亦「嘈到做唔到野」。他稱音量猶如演唱會聲音,如今的問題不是文化問題而是社會管理問題,形容「日日有人打交都無人理」。彭志銘不認同先訂立發牌制度後再檢討行人專用區存廢,指由目前開始制訂發牌制度,無人知道何時能夠完成,「依家已經好亂,小小意外傷亡會好大」。
香港文化監察主席楊雪盈則認為,目前的討論將「演唱會級表演」和busking混淆,她稱2006年表演者蘇春就在行人專用區表演「吐火」,最終裁定「公眾地方妨擾罪」不成立,法庭當時指行人專用區應可容納文化交流活動。楊雪盈稱目前迫切需要的是政策檢討,並訂立時間表。她不認同一刀切取消行人專用區,不然會令試驗計劃「白做」。
彭志銘則不同意,指如果是「優質文化」便應該保留,但行人專用區是「醜陋中國人」的文化,又稱目前的表演者不是「表演」而是嘈吵,「大媽原本係天水圍」。葉傲冬亦認同,指表演者已是商業行為。他重申焦點不應是文化藝術,而設立行人專用區的原意亦不是為文化藝術區。
公民黨油尖旺區議員余德寶致電節目,指「監管」應該是根本,認同「暫緩」實行行人專用區。他稱建制派提出的議案是「永久廢除行人專用區」,故他們提出研究發牌制度。余德寶又指,藝人C all star及龍小菌本身亦是在旺角行人專用區開始,永久取消對本地娛樂事業亦不是好事。余德寶又以西九文化區的「街頭表演計劃」為例,屬發牌制度現成可供參考。余德寶重申,取消行人專用區只是「治標不治本」,唯有發牌才可解決問題。
葉傲冬則認為,發牌制度或同時影響在香港其他地區的表演者。邵家輝則稱焦點是嘈音,表演質素如何則「見人見智」。他不斷重申不應將行人專用區變回車路。
彭志銘續稱,目前位於旺角書店的生意額在周六日更少,因為讀者不欲見到「大媽」,「成個禮拜六日無生意」。他又稱名店都不會設在旺角,而是會設於銅鑼灣、尖沙咀等不受「大媽」影響的地區。
楊雪盈亦認同目前在旺角行人專用區的表演者壟斷了表演機會,不過她指出本地或外地,均是文化藝術的街頭表演引起更多矛盾,而電訊商宣傳檔位及地產經紀群的「阻街」行為,則不會引起太大的反應。
聽眾張小姐則反對發牌,認為香港「好悶」、「又無夜市」,政府一遇到問題便取消,認為不能「因噎廢食」。她又擔心發牌制度會引來爭拗,到時候政府將禁止街頭政治宣傳。
楊雪盈指運輸署設立行人專用區後,沒有管理制度,現時的嘈音、阻街等問題根本有法可執。邵家輝同意楊雪盈看法,批評政府部門管理不善,「依家是好事變壞事」。他亦認同張小姐說法,「唔好本末倒置」一刀切取消行人專用區,現在只是嘈音問題,「到時人車爭路,區議會又開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