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
(獨媒特約報導)2016年11月反䆁法遊行案中,社民連吳文遠、周嘉發、陳文威、大專政改關注組葉志衍和盧德昌、香港眾志林朗彥、時任嶺南學生會會長鄭沛倫、周樹榮、林淳軒,共9人分別被控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非法集結、阻差辦公、襲警等罪名。
辯方昨(7月17日)向裁判官黃雅茵申請,要求警方提供案發當天的事件記錄文件(incident log),以調整證人作供時,辯方需要提問的範圍和方向。今天開庭後辯方表示,需要另外索取當天前線警員內部通訊錄音。控方指,不肯定能否索取錄音,亦要時間刪除部份受公眾利益豁免而不公開的內容。
案件押後至7月25日續審。
案中2名被告林朗彥和林淳軒早前分別承認非法集結及煽惑他人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兩人毋須上庭應訊。其餘7名被告均否認所有控罪。
記者:黎彩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