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現時全港18個區議會中,12個仍設有授權票制度,容許不在席議員由其他議員代為投票。12名區議員發起聯署要求全面廢除授權票,民協主席兼黃大仙區議員施德來指,首階段已收到各區共53位區議員的聯署,亦會繼續邀請其他區議員,包括建制派。聯署的區議員已計劃於9月的屯門區議會上,提出取消授權票,亦擬於葵青區議會提出,盼向政府施加壓力,提升議會質素。
不開會但有權投票 批不尊重議會
深水埗區議會在今年6月通過取消授權票,令全港沒有授權票的區議會增至6個。但其他區議會,包括灣仔、觀塘等,仍容許議員使用授權票,即不用列席開會,也可以由其他議員代為投票。
施德來指,黃大仙區議會「多建制派」,「當通過一啲『阿爺』指令,往往會使用授權票的方式,以確保就算他們的議員冇出席,亦能過半數通過議案」,批評此制度縱容「懶」的區議員不盡責任。
民協深水埗區議員何啟明批評,區議員沒有出席會議,但透過授權票投票是不合理。他以2017年11月深水埗區議會審議有關棚仔布販的臨時動議為例,「正因為多咗三張授權票,(動議)就被否決了。」何啟明指,「如果有啲陣營唔認同(動議),甚至是認為唔應該通過的,麻煩call齊人投票」,「唔好人唔到,票就到」。
葵青區議員黃潤達指授權票制度是「少數投票,多數結果」。他指出,部份臨時動議可能在開會時才提出,但不在席議員仍可透過授權票投票,「無出席的議員根本無參與過討論,亦都唔知發生咩事,但已經被代表咗」,批評是不尊重議會。
灣仔區議員楊雪盈質疑區議會「各處鄉村各處例」,批評民政事務局不統一標準,「點解有啲區可以一早廢除,有啲區就仍然受呢啲惡果?」,促請民政事務局盡快統一制度,改善投票不公的情況,並撥資源直播區議會會議,增加透明度。
除了授權票制度,屯門區議員甄紹南指出,增選委員會制度更能反映「建制派大懶蟲」的形象。根據《區議會條例》,區議會可委任非議員人士成為委員會增選委員,委員與議員在委員會會議上享同等的發言權及投票權。目前全港僅沙田、九龍城及西貢3個區議會未有委任增選委員。
工黨東區區議員麥德正批評,增選委員並非民選,但有投票權,是凌駕議會和民意,又指他們的身份多為區議員助理,如鍾樹根和王國興的助理,亦有曾敗於區議會的人,笑言「選輸咗都有區議員的能力,咁你咪好正?」
西貢區議員方國珊指,作為民選議員,應代表民意去出席議會,批評沒有人去監管民選議員工作,「無論立法會,或區議會都應該引入扣分制度,或其他懲罰。」
記者:陳紫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