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起)被告吳文遠、葉志衍、盧德昌(資料圖片)
(獨媒特約報導)2016年11月反人大䆁法遊行中,社民連吳文遠、周嘉發、陳文威等9人分別被控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非法集結、阻差辦公、襲警等罪名。案件今日續審,兩名出庭作供的指揮官均表示不知道案發當日遊行的訴求。辯方質疑警方沒有了解示威者的需要,只單方面要求示威者跟從警方的安排,是侵犯了示威者的表達意見權利。
辯方指法律容許舉辦突發遊行 高級督察否認
時任山頂警署指揮官、高級督察張偉恆出庭作供。代表辯方的大律師郭憬憲指,警方沒有在皇后大道中與銀行街交界拉起橙色膠帶,去指示遊行人士轉彎走往終審法院方向。影片顯示有部份市民走向終審法院方向,但有部份市民繼續沿皇后大道中行往中聯辦。張堅稱,單靠警方使用擴音器呼籲及手勢指示,已能使遊行人士轉入銀行街往終審法院。他又指遊行主辦方亦有責任確保市民跟從原定的遊行路線。
在辯方盤問下,張偉恆亦認同示威者更改遊行路線,並未達到有意圖使用暴力的程度,但認為市民進行未經准許的集結會造成混亂及交通擠塞。郭憬憲指出當日情況為「亂中有序」,但張偉恆認為遊行人士造成人車爭路的情況。
郭憬憲引用梁國雄勝訴的案例,向張偉恆指出,市民能夠舉辦「突發遊行」,因此張沒有法律基礎指臨時遊行前往中聯辦的市民正參與非法集結。惟張表示不同意,亦未聽過「突發遊行」。
辯方引新聞指中聯辦「門常開」 警司堅稱屬私人地方
時任西區指揮官王基偉出庭作供,被郭憬憲問及知否當天中聯辦有進行會議。王表示不知道,並指警方沒有責任了解每個遊行的訴求,即使知道亦不會影響警方部署。
王基偉稱遊行隊伍的隊頭到達中聯辦外的公眾示威區時,該示威區還未塞滿人,因此認為沒有需要分批放行。郭憬憲則指,遊行人士爭取走出馬路,是因為公眾示威區太擠迫,而警方應該協助安排中聯辦代表接見市民,聽取市民的訴求,以疏導正在聚集的人群。惟王不同意,並指中聯辦屬私人地方,警方不會考慮讓遊行市民進入中聯辦範圍。郭憬憲引用《文匯報》節錄中聯辦主任王志民於今年2月新春酒會發表的講話,王志民當時指「門常開、人常在、事常辦」、「中聯辦是大家的老朋友,一點都不神秘」,郭指出中聯辦性質應該是開放的。王基偉表示未聽過此描述及沒有意見。
郭憬憲提及,遊行隊伍陸續到達中聯辦對出的干諾道西,但由於西邊街行人路狹窄,人群需緩慢地前行,以致人群聚積在干諾道西。他指警方應該開放干諾道西一條行車線予遊行人士,以疏導積壓在西邊街的人群。王則表示不同意,並指警方原則是要平衡車輛行駛的權利和示威者表達意見的權利。郭憬憲問及會否擔心市民產生不滿情緒,導致推撞發生,王表示沒有此考慮,更一度指:「迫唔代表有推撞。」
警司否認侵犯示威權 指吳文遠引起混亂
呈堂影片顯示吳文遠站上示威區的鐵馬,向市民於作出廣播,其後他被數個警員拉扯下來。郭憬憲指警方直接把吳文遠拉下來拘捕,是要阻嚇其他示威者,這樣會導致混亂發生。王不同意,反指引起混亂的人是站在鐵馬上的吳文遠。
郭憬憲引用Robert Peels提倡的「社區警政」理念,指警察與市民的關係不應是前者完全服從後者,雙方應建立溝通關係,警方應主動了解市民需要,共同解決問題。郭續指當天警方的執法是過份地使用武力,亦侵犯了示威者的示威權。王不同意。
辯方質疑警方無了解示威者訴求 警司:不能同時兼顧
在代表辯方的大律師石書銘盤問下,王基偉承認不知道示威者的訴求,及不知道警民關係科有否主動與示威者溝通。石書銘質疑,王沒有考慮過示威者的訴求,只單方面要求示威者跟從警方指示,否則就被視作違法。王不同意,指警民關係科沒有向他報告示威者訴求。辯方續質疑,王作為上司,沒有指示下屬向示威者了解,是推卸責任。王則回應指當時情況混亂,有很多事情要顧及,「我哋唔可以同時間做咁多嘢。」
案件明天續審。
案件其中兩名被告林朗彥和林淳軒早前分別承認非法集結及煽惑他人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兩人毋須上庭應訊。其餘7名被告均否認所有控罪。
記者:黎彩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