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立法會議員朱凱廸早前發起《綠色鄉村約章》,呼籲鄉村居民登記為鄉郊代表選舉選民,亦表明或會參選。其所在的鄉村兩名村長反對朱凱廸登記,指他不符資格促DQ,雙方今早陳詞結束後,審裁官押後明早裁決。
聆訊在上星期五進行,今日繼續。反對朱凱廸登記為八鄉鄉事委員會元崗新村鄉郊選舉居民選民資格的四人為馮啟念、楊金粦、楊敬文及莫鈞濠,四人互相認識,均住在元崗新村,其中楊金粦為元崗新村居民代表,楊敬文則是該村原居民代表的兒子。
馮啟念、楊敬文和朱凱廸均呈上書面陳詞。馮啟念在陳詞中稱,即使100個村民作證人都比不上朱凱廸太太區佩芬上週五出庭作供,審裁官彭亮廷表示不明所以,
馮啟念解釋指區佩芬是自願作供的證人,審裁官續問「咁跟住?」又一臉猶豫再追問,「咁即係佢證供唔可信?」馮啟念稱無法證明,僅認為區佩芬不會作對丈夫不利的證供。
馮啟念再要求朱凱廸交出八達通紀錄,以證明朱是以元崗新村作主要居所。審裁官表示,馮既然無法提出質疑,即表示朱凱廸的陳詞(以元崗新村為住所)是正確。
楊金粦上週五稱離港並未出席,今早則有出席,審裁官問楊有沒有「說話要講」,楊金粦只稱今日是特地請假上庭。另一名反對者楊敬文同要求朱凱廸交出八達通紀錄,又質疑朱凱廸常常在立法會過夜。
朱凱廸則指,法例上主要居所的意思是唯一居所,或如有多於一個居所,登記的居則需為其較多居住的住居所。朱凱廸質疑馮啟念並無證據證明自己擁有元崗新村以外的另一個居所,他亦反駁楊敬文指他常於立法會留宿的說法是改變立法原意,扭曲了主要居所的定義,創造「office home」的新定義。
朱凱廸強調,自己其實不需要交出租約和生活照片等作證據,只是希望增進雙方信任。他強調自己自2011年遷入元崗新村後,都盡其所能貢獻鄉村。朱凱廸又舉例稱,近日有村民欲在村內興建清真寺,自己雖然同樣反對,但亦參與商討的過程,希望能讓他們在更合適的位置進行宗教活動。
楊敬文在庭上主動回應朱的「貢獻論」,表達對清真寺的看法,一度令聆訊成為元崗新村「村情」討論。審裁官稱和案件無關,「你可以唔洗講」。楊敬文斥朱凱廸在山竹風災後零貢獻,而是村民用私人力量清理道路。楊敬文又「打蛇隨棍上」,表示希望一併講述清真寺事宜,審裁官不耐煩地稱「你講埋啦。」楊指兩名村代表已和民政處聯絡,而朱凱廸卻沒有與他和其他村代表聯絡。
朱凱廸表示,雙方都希望村民能有更好的生活環境,即使今次聆訊出現針鋒相對,但相信雙方的共同點是多過分歧點,期望往後繼續協作,例如處理近日颱風山竹後的塌樹等問題,「不論今日耹訊結果如何,我哋往後都可以繼續一起努力。」
審裁官彭亮廷表示,下午要回到東區裁判法院工作,押後至明早九點半裁決,馮啟念稱明早已在飛機,楊金粦和莫鈞濠均授權楊敬文作代表出席。
上星期揮拳恐嚇獨媒記者的楊敬文今早主動向記者「問好」,「早晨喎,記者先生。」他和馮啟念一起進入元朗東社區會堂,在完成審訊後,楊敬文又對朱凱廸稱:「聽日見啦朱先生,慢慢行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