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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民聯倡研究成立文化局規管街頭表演 油尖旺區議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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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西洋菜南街行人專用區(資料圖片)

(獨媒特約報導)旺角西洋菜南街行人專用區在8月4日「殺街」,有表演者轉到尖沙咀天星碼頭表演,更一度發生衝突。油尖旺區議會昨日下午開會,民主派經民聯及民建聯區議員孔昭華均要求政府規管街頭表演。經民聯提出要求政府研究街頭表演指引和重新研究成立「文化局」;動議獲區議會通過。

區議會副主席、經民聯黃舒明稱,去屆政府在提出重組政策局時曾提及「文化局」,指部門所規管的不單是街頭表演,而是整個藝術發展。她批評民政事務局沒有派員出席會議,是不尊重區議會,「我係對住空凳講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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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德寶

公民黨余德寶稱,當局長遠必須引入規管制度和發牌監管,呼籲當局不應斬腳趾避沙蟲。孔昭華則表示,在8月4日後收到的投訴多達30宗,更斥本土組織踩場是增加混亂,所以必須有制度及條例處理街頭表演者。

經民聯陳少棠先大讚警察在殺街一事上處理完善,在毫無衝突下解決,形容表演者轉到其他地方表演是不斷測試政府底線;又嘲諷余的提議,「發牌都要有人發先得嫁,成立文化局囉,個啲人(表演者)可能成才呢。」

民建聯區議會主席葉傲冬插咀「解釋」說,了解到在8月4日殺街後尖沙咀一帶曾發生混亂情況,收到孔昭華要求區議會召開特別會議。葉傲冬稱,在要和多個部門聯絡後,認為要視察多一會才決定是否需要召開特別會議,但最後因為混亂已減少,所以決定不開特別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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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舒明

油尖警區指揮官周一鳴稱,在尖沙咀天星碼頭的執法是針對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因為擔心道路使用者受影響和走到馬路。他指出,尖沙咀天星碼頭自8月12日起,已沒有表演者,大多轉到文化中心一帶。康文署代表同稱,尖沙咀天星碼頭的情況已穩定,透露會用《文娛中心規例》執法,包括打擊阻礙通道及涉及金錢的交易。

在旺角西洋菜南街殺街後,除了尖沙咀曾一度淪陷,另一表演「聖地」銅鑼灣時代廣場的業主在星期一入稟法院,控告安排街頭表演者在時代廣場地下公共空間表演的「City Echo」創始人李冠傑和其他街頭表演者。入稟狀指,他們在表演期間造成阻礙和產生嘈音,要求法庭裁定表演不屬於靜態休閒活動,並違反了業主與政府簽訂的公用契約;更申請禁制令阻止他們繼續在該公共空間表演。

余德寶便批評,旺角行人專用區自2000年成立後,政府十八年來一直採取無為而治的政策,「有投訴才處理」。他認為,早前有團體到尖沙咀天星碼頭「踩場」已給了政府警號。「街頭表演依然存在,民間自發係想迫使政府做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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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少棠

在會上,區議員一面倒支持規管街頭表演,陳少棠認為,上星期日剛巧是颱風山竹襲港,所以尖沙咀的表演者才減少。他重申政府應帶頭成立「文化局」,不然天星碼頭長遠會成為旺角行人專用區的翻版,「文化中心可以動用條例,但其他街道無呀。無話趕盡殺絕,但要係合適嘅地方唱囉。」黃舒明對余德寶的說法表示高興,指左、中和右的政治光譜都希望政府能統籌藝術發展,「應該攞返『文化局』出嚟。」

民建聯楊子熙則表示,經民聯應講述多一點「文化局」的詳情,指與其成立「文化局」,不如成立「街頭文化表演局」。黃舒明隨即遞上文件和解釋。林健文發言時稱,街頭文化表演要有規管,必須有部門牽頭處理,建議由民政事務局扮演相關角色,呼籲當局成立專責部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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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舒明在會上多次發言,強調文化局針對的文藝發展政策,多個國家例如新加坡都有類似政策,認為香港應效法設立。孔昭華則補充說,政府部門不參與研究,議員的動議和討論只會很空泛。

陳少棠最後稱既然意見相近,但因為只有經民聯提出動議,呼籲其他議員投票支持;兩項動議在12票贊成下獲得通過。

記者:麥馬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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