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南區區議會擬以一億社區重點計劃撥款,在香港仔公園範圍內興建食肆,城規會正就規劃申請進行諮詢,暫收到68封意見書,67封均反對項目,有市民批評食肆為連鎖式流水作業食肆,未能展現漁民文化,稱品嘗艇仔粉更佳。
香港仔公園在2011年獲撥款2.8億翻新,然南區區議會又擬再次改建,在觀景台旁興建食肆,佔地624平方米,項目須佔用觀景台旁、用作舉辦晨早及傍晚文康活動的空地。施工期間亦須封閉半個籃球場作工地,為期6至9個月。項目並須永久移除9棵3至7米高的樹木,其中一棵位於籃球場旁,高7米的大葉合歡,以及移植5棵樹木,包括兩棵10米高的銀樺。
擬議食肆位置位於香港仔公園的「公共空間」(Open Space)用地,根據大綱圖說明書,規劃意向為戶外康樂的公共空間(outdoor open-air public space for active and/or passive recreational use),餐飲地方(Eating place)則為須先獲城規會批准的用途。
城規會諮詢於12月18日截止,暫收到68份意見書,其中67份反對。其中一封稱為漁民家庭出生、居住香港仔20多年、署名Lau Man Ki的意見書指,申請機構稻香屬連鎖式、流水作業管理及中央生產經營模式,未能展現香港仔漁民文化。她指要了解漁民地道家常,只須到尋找艇仔粉品嘗,或自購海鮮到市場飯堂或小菜館便可,又指了解漁民生活,只須花費數元乘坐小艇遊覽避風塘便可。
另一名署名廖家如的意見書則擔心項目「淪為普通酒樓」,稱鄰近特色食肆不少,如珍寶海鮮坊、南丫島索罟灣海鮮酒家、鴨脷洲熟食中心等,並指索罟灣已設有漁排及文化村等旅遊設施,同時擔心田灣交通惡化。
惟一支持意見書來自鴨脷洲青年體育會,該會稱項目可促進本土經濟,增加就業機會。
項目名稱為「漁民文化中心」,中標者為稻香集團旗下的稻鄉飲食文化教育基金有限公司。根據項目建議書,食肆座位為200個,稱將優先以深度遊旅客及本地文化旅客為主要客群,不會提供旅行團餐飲服務,亦不會對鄰近酒樓構成惡性競爭。食肆室內設計將以漁民文化相關的照片、展版等作設計,提供食品以海鮮為主題,供應原裝或經改良推出的傳統漁村及避風塘菜。
食肆營業時間為早上7時至晚上11時,基金初期投入1,265萬作啟動資金,資金須從食肆日後營運基金中償還。食肆預期首3年每年營業額逾3,000萬,首3年預期獲利330萬、430萬及530萬。食肆60%盈利會撥作推廣漁民文化,其餘各20%為儲備金及償還基金提供的啟動資金。
記者分別致電田灣區議員陳富明及候任香港仔區議員任葆琳,陳富明稱正在駕車,稍後回覆。任葆琳電話則由助理接聽,稱任正在開會並留下記者問題,兩人在截稿前均無回覆。民主黨南區區議員柴文瀚則指,擔心稻香在合約期結束後「退場」,日後該處難以改作其他用途。
任葆琳在facebook專頁中,曾上載兩次在香港仔中心設街站,收集街坊意見的相片,稱將「集齊所得,確保意見上達政府。」任葆琳在選舉時的六大政綱之一為反對興建海鮮食肆,並建議改為漁民文化展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