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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坑豪宅項目申建天橋 千份灌水意見屈楊雪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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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大坑道4-4C號發展商近年多次申請重建為豪宅,但因設計以近50米高停車場墊高樓宇,遭居民及政府部門反對。發展商6月再闖城規會,在大坑道增建行人天橋為籌碼闖關。在公眾意見環節,逾千份樣式類近的意見向城規會「灌水」支持,部份意見書字跡近似,又直指連番動員居民反對的當區區議員楊雪盈,指行人天橋屬其建議。楊雪盈向獨媒表示,她不支持由發展商興建行人天橋,而她更關注的是該段道路的超速問題。

大坑道4-4C號的發展商,近年多番向城規會申請重建為30層高的豪宅,而豪宅下增建多層停車場,並佔用屬公家地的「綠化地帶」,興建新車路連接大坑道(上段)。當區區議員楊雪盈及居民多次動員反對,認為以停車場墊高項目並無必要、增加交通負荷及影響景觀等原因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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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商則多次主動撤回申請,在修改資料再次重申提交。最新一次申請,發展商建議興建行人天橋橫跨大坑道(下段),稱可提供無障礙通道連接上下兩段大坑道,但佔用的公共土地及影響的斜坡範圍更大。

最近兩次城規會的公眾諮詢階段,楊雪盈均有動員居民反對。另一邊廂,支持的意見亦大量「灌水」式向城規會提交。記者到城規會翻查,兩個諮詢階段分別有684份及1,182份內容相似的支持意見書,該批意見書分別在7月20日、9月24日及9月26日以人手方式送交城規會,相比之下,反對意見雖然亦有多份樣本信,但送交城規會的方式較為多樣,包括人手送達、傳真、電郵及使用城規會系統等,日期亦遠較分散。兩階段目前共收到意見總數為1,332及2,26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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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雪盈向居民投寄信件動員居民反對

該批支持意見書中,版本均十分類似,指大坑道上下段路途遙遠,擬議的行人天橋能提供無障礙通道,更好服務老人家。部份意見書的版本,更指行人天橋屬當區區議員楊雪盈在區議會會議上提出,矛頭直指動員居民反對項目的楊雪盈。

不過這些支持意見書疑屬「灌水」意見,不少意見書的簽名欄及姓名欄筆跡相似,以及有類近的「簽名方程式」,例如署名「Carol Law」的意見書,簽名為「Carol」、署名「Shirley Kwan」的簽名為「Shirley」,以及署名和簽名的寫法近乎一模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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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雪盈回應稱,支持意見書引述其言論未盡全面。她指該次會議是討論2016年11月有行人在大坑道遭撞倒一事,會上她引述有居民意見指可考慮研究興建行人隧道及行人天橋橫過該段路面。楊雪盈重申,她不支持發展商今次申請擬議的方案,她只是認為可以探討可行性,「就算係起都係政府起」及由政府管理。至於該段路面最急切需要的,其實只是一部超速攝影機。

楊雪盈又指,發展商擬建的行人天橋管理權不明,至今未有政府部門願意管理。她以中西區荷里活華庭升降機為例,因為維修費高昂,業主議決停用升降機至今逾十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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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灣仔區議員楊雪盈

多個政府部門則維持對項目申請有保留,地政總署亦質疑行人天橋未來管理權。規劃署則指是次申請的行人系統,與發展商重建的樓宇屬同一項目,應一同申請。規劃署亦指,重建的樓宇不必要地由停車場墊高47米,而擬建連接大坑道(上段)的行車道,不必要地佔用「綠化地帶」。該署重申除非有強烈理由,否則一般不會同意。

建築署則指計劃影響多個斜坡,而擬建的建築物亦構成巨大阻礙,對景觀構成影響,又要求發展商就擬建的行人天橋獲得地政總署書面批准。土木工程拓展署則重申重建的樓宇可使用現時位於大坑道(下段)的出入口,新建車道連接大坑道(上段)並非惟一可行的選項。

楊雪盈重申反對目前的重建方案,批評發展商明知方案對環境構成嚴重影響,仍然繼續申請,而擬建的行車道亦屬不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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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商擬建的行人天橋建議於升降機連接浣紗街,升降機將佔用政府土地並緊貼鄰近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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