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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2016年農曆年初一至二的旺角騷亂中,梁天琦、李諾文和林傲軒均有一項涉及砵蘭街的暴動罪名需接受重審。首被告梁天琦今日供稱,目睹警方搬出白色高架台,推向市民並令人跌倒,其後又見警方人手及佩備增加,感到有迫切性要舉辦選舉遊行,以緩和緊張的氣氛。
梁天琦指警方將高台推向沒有裝備的市民
首被告梁天琦供稱,被圍困的的士離開砵蘭街後,市民留在砵蘭街光顧小販,形容現場是熱鬧但和平,「有點似墟市」。他指,由於行人路有很多人及小販,所以有部份人在馬路邊行走,但不是所有人都聚集在馬路,並沒有對交通造成阻塞。
影片顯示,警方於2月8日晚上11時47分將白色高台推出砵蘭街。梁稱,當時他在行人路上談天,聽到很嘈吵的聲音後,便望向山東街方向,目睹很多警員整裝待發,佩有圓盾、旗筒、長警棍,其中一名警員推著白色高台衝過來。
梁立即前往高台的面前,希望警方看到沒有裝備的他背向高台,會停止推進,但是警方沒有停下來,更三番四次撞向他腳部的下跟。梁稱,感覺到有人將他的背部推向前。
梁續稱,周圍有很多市民走上前並大叫「不要再推!、「不要再踩!」,期間多名市民跌倒,引致更多市民前來推向反方向,警方與市民之間多次重覆推前及推後。
選舉助理提議宣佈選舉遊行以保護市民
梁返回行人路後,目睹警方開始向市民施放胡椒噴霧,有市民及手持相機的記者被噴中。梁續稱,這時收到選舉助理何蔓兒的電話,建議梁以候選人的身份舉辦選舉遊行,以緩和現場緊張情況。梁當時亦認為,如果他置身於市民及警察之間,警方將「會有更多考慮」,能保護到市民。但是梁當時仍十分猶豫,擔心記者和市民會感覺他借此為自己宣傳。
及後何蔓兒再度提議舉辦選舉遊行,梁稱目睹現場警察正不斷增援及佩備更多裝備,感到有迫切性。於是他於2月9日凌晨12時17分宣佈「藍衫嗰一班」要舉辦一個選舉遊行。
其後梁及另一本民前成員黃台仰穿上藍色衛衣,站在警方防線的面前,跟其他成員組成一個遊行隊伍。梁供稱,當時向眼前的警方再次表明他們將舉辦選舉遊行,期間沒有用大聲公。梁形容當作出宣佈後,氣氛稍為緩和下來。
部份市民不滿選舉旗幟出現
影片顯示凌晨12時52分,梁天琦向在場市民廣播:「如果你接受到一班城管和一班公安,係可以趕走我們的,你不是香港人!」他續說,如果是香港人的話,便要留下來保護屬於自己的文化、城市和街道。梁供稱,「城管」是指欲驅趕市民的警察,認為警方用如此武力對待市民是一種暴力,是強硬及沒有必要。
影片顯示凌晨1時08分,在場有市民向本民前成員重覆大叫「收旗!」當時梁廣播說:「呢個係選舉遊行,所以要有旗呀!」、「你估棟支旗出嚟好馨香咩?」、「呢個係我哋嘅權利,有權梗係要用㗎啦!」
梁供稱,當時有這番說話,是因為即使本民前顯示選舉旗幟,警方也可能依然用武力對待市民,亦有機會被秋後算帳。不過他稱,當時見到有選舉旗幟從後方傳來,才知道本民前成員會展示旗幟,強調此舉本來並不是他的意思。他又稱,曾告訴成員不希望有旗幟,但是成員回應他選舉需要有旗幟。
影片拍得梁當晚曾呼籲泛民政黨如工黨、人民力量、社民連前來舉辦少於30人的選舉遊行。梁解釋,目睹當晚有市民關注本民前有否展示旗幟,便認為他們可能是支持公民黨候選人楊岳橋的人,於是要求他們向泛民提議舉辦選舉遊行,以保護市民。
記者:黎彩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