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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2016年農曆年初一至二的旺角騷亂中,梁天琦、李諾文和林傲軒均有一項涉及砵蘭街的暴動罪名需接受重審,「美國隊長」容偉業被控煽惑非法集結、暴動及襲警共7項罪名。梁天琦接受控方盤問時表示,案發當晚原本沒有打算發言和穿上本土民主前線的外套。控方質疑,梁已利用當晚的機會去宣傳自己激進的政治理念。
有感無法說服黃台仰留在原地
首被告梁天琦續接受控方盤問。控方資深大律師郭棟明引用另一本民前成員黃台仰的廣播發言「咁多位示威者,你哋嘅身份證同電話準備好未㗎?」,指出參與選舉遊行的人不只是身穿藍色外套的人。郭又質疑,黃多次表示將有可能衝向警方防線,至黃大叫「準備!」,期間梁有很多時間可以離開隊伍,並叫其他示威者不要衝。梁回答,的確有意識到群眾有可能衝前,但是黃曾向他說:「你唔衝過去,啲差佬都會衝埋嚟㗎啦!」他聽罷想不到如何反駁黃。
郭質疑,這代表梁是找不到更好辦法,而不是早前所說是因為無奈。梁回答,當時腦裡有更好的辦法,就是留在原地,但是黃台仰手持大聲公,不斷表示會前進,他感到自己無法說服黃接納他的意見。
控方質疑梁天琦借激進手法助選
梁早前作供提及,初時因為認同社民連的理念,所以開始參與社運;其後經歷反高鐵以及雨傘運動的失敗,開始思考如何做才能爭取社會變好。郭問梁,加入本民前是否因為認同要用武力爭取自己認為正確的東西。梁回答,自己加入時並不是完全認同本民前的示威方式;經過與黃台仰和李東昇溝通後,了解到他們對現狀的不滿,開始考慮成為一個社運組織者,令本民前改善及令香港變得更好。
郭指,2016年立法會新界東補選是本民前第一個參與的選舉,梁亦提及過參選目的是量化自己理念的支持度。郭問梁,參選期間理應謹慎行事,爭取更多機會令市民知道自己的理念和手法。梁認同,但強調雖認同案發當日支持小販是機會,但本不想利用此機會,因此起初才會猶豫應否到旺角;即使到旺角後,也沒有打算發言、穿上本民前藍色外套和喊支持小販的口號。郭質疑,當時已經有身穿本民前外套的人到達旺角,至梁宣佈選舉遊行,確實是利用了此機會。梁回答,當時沒有想得那麽清楚,廣播發言亦是「臨時臨急」下才說,因此沒有想過發言內容是否跟自己理念相符。
郭續質疑,舉辦選舉遊行何以不是宣傳理念。梁表示,選舉遊行是「means」,目的是保護市民,當時認為置身於市民和警察之間,能夠使警方行動時有所顧忌。郭質疑,香港所有市民都要守法,候選人的身份也不例外。梁回答,自己的身份有一定的關注度,而且當時親眼目睹警方在十多分鐘內增加了配備和警力,感到情況危急。
郭問梁,參選是否為了量化自己所屬組織的支持度。梁否認。他補充,準確的說法是想知道有多少人支持「既非泛民,既非建制」的政治理念。郭追問,這是否代表要測試「相對泛民沒那麽溫和」的抗爭手法的支持度。梁指這是其中一個。他承認本民前的抗爭手法比較激進,但是有一些助選的組織專注地區工作,參選是想知道一系列組織,包括本民前和這些地區組織的支持度。他續表示,相信在選舉中標榜「激進」並不能幫助到選情,因為普羅大眾不喜歡這些標籤,他最關注的是市民能否理解抗爭手法背後的訴求,以及他們想香港成為怎樣的地方。
審訊下午續。
記者:黎彩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