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民思潮成員林淳軒
(獨媒特約報導)學民思潮成員林淳軒、「美國隊長」容偉業及一名15歲少年,因涉嫌參與旺角騷亂被控暴動罪,今日早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林淳軒在庭外澄清沒有參與暴力行為,騷亂發生時已離開現場,對控罪感到匪夷所思。
22歲的林淳軒及32歲、報稱送貨工人的容偉業獲准以2,000元保釋,15歲被告則以3,000元保釋。三人案件押後至4月7日,期間不能進入旺角花園街、旺角道、上海街、登打士街範圍。15歲被告亦須遵守宵禁令,夜晚8時至早上6時不得外出。
代表15歲被告的律師於庭上作出投訴,指被告曾要求見律師但不被理會。辯方律師又指被告於第二次警誡作出的陳述,是源於警方作出引導性問題,而非出於被告自己同意。辯方律師又指,被告在凌晨時分被捕後曾多次打瞌睡,但遭到警方喝醒,認為被告受到不合理對待。
林淳軒:將矛頭指向政府和警方
林淳軒在保釋後見傳媒,指對於警方控告他參與暴亂,感到匪夷所思。他澄清自己從沒有參與任何使用暴力的行為,而當旺角陷入混亂時他已經離開現場。對於事件中亦有多名無辜的市民被捕,林呼籲公眾關注事態發展,他認為一個文明社會不應容許不公平的拘捕,無理扣留市民48小時。他希望市民能將事件矛頭指向政府和警方,讓正義在香港實踐。他指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便評論。
學民思潮成員黎汶洛表示,旺角的衝突可能會被建制派利用,打擊學民思潮。他又認為近日警方連串濫暴與拘捕,含政治判斷,目的是測試泛民支持者水溫。周庭則指泛民支持者應該站同一陣線(stand the same line and same front)。被問到學民是否支持旺角騷亂中示威者行為,周回應自己算不上支持,但預計未來會有更多嚴峻挑戰。
保衛香港運動到場爆衝突
學民思潮成員早上到法院聲援,保衛香港運動約15名成員亦在法院外,唱歌諷刺林淳軒被起訴,更圍截載有林淳軒的警車。於入庭前,雙方支持者在電梯大堂爆發衝突,1人被捕。黎汶洛指當時保衛香港運動傅振中突然捉住一位學民同學, 質問 「係咪你做嘅?」,然後雙方起推撞,及後一人被捕,但黎重申自己並不認識該名被捕人士,亦相信他並非學民成員。
共39人被控暴動罪
警方於旺角騷亂中至今拘捕65人,至今共39人被控暴動罪。37名被告昨日提堂,當中36人被控暴動罪,1人改控非法集結罪,全部獲准保釋,但須遵守禁足令,案件押後至4月7日。另外有24人保釋候查,3月中到警署報到。
根據《公安條例》第19條暴動,如於裁判法院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第2級罰款及監禁5年,但若經更高級如區域法院或以上,循公訴程序定罪,則最高可處監禁10年。
記者:陳子雲、陳偉堯、鄭樂煒、劉嘉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