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本土民主前線黃台仰被控於年初一晚旺角騷亂中涉暴動罪,今早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後至5月10日,黃准以10萬元現金和10萬元人事擔保,並獲裁判官批准在下月離港出席族群青年領袖研習營,期間須增加5萬元現金擔保。
黃台仰在旺角騷亂後一直並無現身,期間發表〈給香港市民最後錄音」,稱「寧為玉碎,不作瓦全」。黃台仰在事件發生一星期後遭警方在天水圍一單位破門拘捕,警方稱在屋內搜獲53萬現金及「化學品」等。
代表黃台仰的律師在庭上指,黃台仰需於4月26至5月5日期間前往印度達蘭薩拉達賴喇嘛住所,出席族群青年領袖研習營(Interethnic interfaith leadership conference )並擔任講者,稱將討論民族及香港問題,而研習營有約千名青年領袖出席,表示被告願向朋友籌集多5萬元保釋金作外遊擔保。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批准黃台仰在保釋期間外遊,並接納期間需增加5萬元現金擔保,即合共15萬元現金和10萬元人事擔保。黃在上述期間外需交出旅遊證件,不得離開香港。亦需維持宵禁令和禁足令,逢一、三、五晚上6時至9時前往將軍澳警署報道。
黃台仰上庭前,一批「同心護港」成員約數十人到達九龍城裁判法院外,要求法官「重典治港」,嚴懲黃台仰。他們要求法官拒絕讓黃台仰保釋,還押監房。同心護港成員又高呼「黃毓民是香港的禍根,懷疑佢收買黃台仰,毒過毒品。」
記者:鄭樂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