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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下屆向網媒發記者證 須為註冊團體 定期刊原創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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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表示,行管會今早接納秘書處建議,下屆立法會發放傳媒工作證,將不再區別媒體性質,網媒亦可申請。

曾鈺成指,秘書處參考其他議會安排,建議下屆立法會會期開始,不論印刷媒體、電子媒體、網媒,只要是合法註冊團體,主要從事新聞報導業務,以及會到立法會綜合大樓採訪,撰寫原創報導,就符合資格申請工作證。但曾未有透露是為有發證數量上限,指秘書處會再公佈具體詳情。

有需要經常到立法會採訪,並會定期刊登立法會新聞的媒體,可申請「現屆通行證」,整屆會期適用。如果只於個別情況到立法會採訪,可申請限時一天的臨時證。

現時網媒只可申臨時證

根據立法會秘書處指引,現時本地主流新聞媒體可申請長期工作證,包括每周至少出版5天的報章、每月至少出版1次的新聞雜誌、電視、電台、根據《本地報刊註冊條例》註冊的新聞媒體。

目前網媒到立法會採訪,則只可申請臨時工作證。然而現時只需要提交媒體網址,並證明曾採訪立法會新聞或訪問立法會議員,便可申請臨時證,不必一定是合法註冊團體。

莫乃光倡政府參考

行管會委員莫乃光指,相信臨時證的發放指引不會更改,但認為如開放讓人只須「show篇文」便可申請長期證,執行上有困難,令立法會「中門大開」。他認為政府應參考立法會做法,開放網媒採訪權。

網媒至今仍未能採訪政府官方記者會及活動,不能使用政府新聞處發放訊息的系統。今年2月28日立法會新界東補選,大批網媒記者被拒進入採訪區,Hong Kong Free Press創辦人Ton Grundy本月初成功申請法援,擬覆核有關安排。

延伸閱讀:
開放記者採訪權 「立院就是要開放!」〉—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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