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今個月初,Facebook用戶流傳一篇聲明,表明不准Facebook使用其帳戶內的任何資料,否則屬違法;聲明裡又稱,如果用戶不發布此帖,就等同默許Facebook隨意使用資料。Facebook官方網站其後澄清,該篇聲明屬惡作劇,呼籲網民不要相信。官方又稱,用戶能設定個人私隱,包括誰可以看見帳戶內分享的資料。
雖然該聲明乃惡作劇,沒有實質作用,但香港互動市務商會會長方保僑接受獨媒訪問時提出,瘋傳間接使網民意識到Facebook存在私隱問題,並希望能保障自己的個人資料、訊息及照片不會被挪用。
Facebook踢爆朋友打算整容?
你有沒有發覺,每次你開啟Facebook,它所出現的廣告總能乎合你的興趣?又或者,當你人在某一個地方,打開手機的Facebook應用程式,其贊助廣告正好是你身處商場的某一家食肆。它甚至會告知你,你有多少個朋友正在你附近,參加某一個活動。
這是因為Facebook會跟蹤及分析用戶的瀏覽習慣(tracking cookies),並記錄你分享帖子的類型及和朋友的關係,自動為你建立一個資訊檔案,把你的興趣、朋友興趣、地理資訊等應用到它的廣告偏好設定之上。方保僑舉例說,即使網民在Google上搜尋車輛,Facebook都可能會出現相關廣告,因為Facebook在瀏覽器上的通知應用程式,能將用戶Cookie傳送到Facebook,Facebook分析數據後得出某用戶想買車,該用戶就會在網站上看見車輛廣告。
結果尷尬的情況出現了。你的朋友,可能會在Facebook看到,你曾在一個整容廣告上點讚,也會因此猜測,你是否打算或曾經整容。
自去年起,Facebook開始要求用戶提供身分證明,以驗證帳戶;如不提供,帳戶會遭永久停用。雖然Facebook聲稱會保障用戶提供的證明文件,但實名制讓一些網絡暴民能以起底的方法,在現實世界襲擊異見者,引發了全球聯署。
此起彼落的Facebook私隱爭議
有關Facebook侵犯用戶私隱的問題,過去十年此起彼落。Facebook的用戶數據庫儼如黑箱,用戶無從得知它會如何用自己的資料。事實上,Facebook曾多次被點出有數據安全漏洞:
﹣ 2005年:MIT的學生就用程式,下載了7萬個來自4間大學的 Facebook用戶簡介。
﹣ 2008年:紐約時報報導,即使用戶刪除了賬號,該用戶於其他組群留下的資料仍會被保留,而用戶數據仍會保存在伺服器上。直到2013年,Facebook才作出技術調整,讓用戶選擇停用或完全刪除其數據。
﹣ 2011﹣12年:在美國讀法律的奧地利藉學生Max Schreme,以歐洲的私隱條例向 Facebook索取1,200頁的用戶數據,當中包括地理、朋友網絡、朋友面容悉別(Facial Recognition)等84項類別。歐洲法庭最後要求Facebook 改變數據存取設定,並容許用戶下載屬於自己的資料。
﹣ 2013年:斯諾登揭發美國國家安全局於主要的網絡服務平台,包括MSN、Google、Facebook等設有後門,能隨意取得用戶私下通訊及網絡足跡等記錄,引發全球對網絡服務平台用戶私隱保障的憂慮。
﹣ 2014年:Max Schreme以Europe versus Facebook的組群名義,於歐洲法庭向Facebook作出集體訴訟,法庭結果裁定歐美大陸之間的用戶數據存送不能保障歐洲公民私隱,要求美國的網絡服務平台需要求歐洲用戶資料,放於歐洲境內的伺服器,間接推翻了2000年簽訂的美歐安全港(Safe Harbour) 協定。
除了Facebook自行收集的資料,用戶在Facebook內使用的其他應用程式都會索取資料,如用戶張貼的帖子和相片、用戶的朋友帳戶資料等,存取的資料十分之多。一旦用戶確定使用那些應用程式,就跟同意程式索取資料沒分別。而且,這不只披露了個人資料,更會將朋友的資料一併送出。
反映私隱保障認知不足
自雨傘運動後,香港以言入罪的檢控日增,執法部門也積極監控網民在Facebook上的言行,譬如說今年2月新界東立法會補選期間,有女網民在Facebook轉發支持本土民主前線候選人梁天琦的訊息,被廉政公署懷疑涉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被邀請協助調查。
然而,迄今香港卻未有大型回應網絡平台對用戶私隱保障的運動出現,缺乏對社交網絡平台侵犯私隱的認知,很多網民連私隱設定功能都不會用。方保僑指,這次瘋傳惡作劇聲明事件,反映了網民缺乏技術認知,「網民以為貼咗篇聲明就有保障,但Facebook唔會得閒逐個用戶睇,唔會理你。」
方強調,網民只能小心保護個人私隱,以保障自己,「擺得上網嘅野都喺覆水難收」。他呼籲網民在發帖前要想清楚後果:「社交媒體係八卦地方,資料放得上去,等如放棄一啲私隱,好多人都會攞黎唔知做咩。」
可是,即使啟動了只限朋友看見的設定,也不能保障其他人看不見,因為當朋友讚好帖子或留言時,朋友的朋友都有機會看見該則帖子。面對如此情況,方認為網民只有兩個選擇,一是堅決不用Facebook,二是盡量管理好私隱,如不上傳相片。
瘋傳聲明應投到管理者信箱
瘋傳的確不能使Facebook加強保障自己的私隱,但所反映的關注是否能帶來改變的契機?
回顧過去十年國際社會針對Facebook私隱政策的反抗行動,每一次行動過後,Facebook都有一點點的讓步。
去年有關Facebook實名制的聯署信中,全球過百公民團體要求Facebook保障用戶私隱和網絡自由,在合適情況下容許用戶匿名使用Facebook、用其他方法代替提供政府簽發的身分證副本以確認身分、舉報用戶時需提供證據、為被封鎖的用戶提供上訴程序等。Facebook副總裁Alex Schultz隨即承諾會改革實名制。
這些行動除了帶來一些實質的改變,也教育網絡公民,要學會掌控自己的數據。
瘋傳的惡作劇聲明告訴大家,我們受夠了黑箱式的數據管理者,我們欠缺的是,如何透過組織的力量,把這些聲明中承載著的訴求與憤怒,送到主要網絡平台管理者及香港私隱公署等政策制訂者的信箱,把惡作劇轉化成改變的動力。
記者:林曉慧
編輯:阿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