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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報導)發展局上周五(4月11日)公布推出為期兩年的試行計劃,放寛商場或其他商業項目的室內和戶外公共空間在地契下的限制,並精簡相關審批程序。其中收費將由逐次收費每次6萬大減至1.7萬,其後每次只需5,000元。發展局稱措施目的為鼓勵商界更靈活善用有關空間舉辦各類吸引人流的活動,「帶動市面氣氛,搞旺經濟」。
過往商場或商業項目就使用公共空間作商業用途申請豁免書,每次收費6萬元以上,兼需逐次申請。新措施下程序將精簡,豁免書一經批核,有效期即為一年,申請人可「一簽多用」,不再需逐次申請。費用方面,首次申請下調至1.7萬,如在一年內其他月份舉行,只需每月額外再支付5,000元。
此外,目前使用「私人發展公眾休憩空間」作商業活動,只能使用休憩空間最多10%的面積,放寬後將增至20%。申請時間方面,發展局指可由約兩至三個月縮減至一個月,局方更稱本周末便開始復活節假期,和下月的五一黃金周活動申請,地政總署會盡快處理。
慈善活動及非商業活動,則會維持不收費安排。由政府舉辦或合辦而有商業成分的活動,亦一律視作非商業活動。
自由黨立法會議員邵家輝在港台節目稱非常支持新措施,認為可拆牆鬆綁,商場亦可舉辦更多活動吸引人流。料增加的攤檔活動可予小商戶多一個商機,市民亦有更多消費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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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家輝(資料圖片)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盧偉國指,相關措施曾在立法會前廳交流會討論,對此表示歡迎。他指過往政府對於相關做法避忌,免被視為「官商勾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