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去年反新界東北示威者衝擊立法會一案,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在下午完成作供,強調6月13日「召警」協助並沒有政治考慮。在昨日聆訊中,被辯方以立法會網頁「立法會綜合大樓是屬於市民的立法機關」質問的曾鈺成,控方今日則嘗試解圍,向曾鈺成「提問」指「立法會是屬於市民」是否只是「一般」講法。曾表示「可能係啱」,好像「香港是屬於香港市民」。
辯方續就立法會傳召警察以及限制公眾進入是否合理、合符程序追問曾鈺成。下午開庭,辯方郭憬憲大律師請曾鈺成解釋立法會會議大樓的「運作」,曾鈺成表示進入會議廳不一定要經過前廳,公眾人士亦不需要進入會議廳,「聽會」坐的是公眾席,公眾人士亦不可以使用扶手電梯,而法理基礎則是行政指令,規定大樓內某些地方是公眾人士不可進入,除非「有議員帶既時候」。
對於反新界東北示威者在6月6日進入立法會大堂,曾鈺成指不是「忽然間發生的事」,有部份示威者是參加導賞後留在立法會,另有一部份則以其他理由進入立法會。但鑑於當時並未妨礙會議進行,亦擔心召警支援會刺激其他未進入大樓人士的情緒,「人越多,情緒越高是常識。」所以在當日未有召警。
曾鈺成表示,是否召警有很多考慮,包括秘書處的能力。行管會亦要保證財委會會議能正常進行,立法會只會在嚴重妨礙立法會的活動及秘書處職員未能處理場面時才會召警。對於6月13日決定召警,曾鈺成指沒有政治考慮,而是現實上評估到立法會大樓有可能會受到衝擊。
曾鈺成:請你話我知我去邊搵人民呢?
對於立法會在處理保安問題時是否應「和人民商議」,曾鈺成反應較大,表示:「人民應該搵邊個?」強調行管會負責立法會的保安,「請你話我知我去邊搵人民呢?」
曾鈺成表示,6月13日召警的決定已透過whatsapp群組通知其他行管會成員,警方只是應要求作後勤和協助保安組同事抵禦衝擊,具體行動細節則由警方決定,「行管會一早有共識是由警察決定。」而立法會的保安安排則由行管會負責。不過曾鈺成表示,警方若然處理不當,行管會同樣需要作檢討及負責。辯方追問警方如「處理不當」應否阻止。曾表示問題「籠統」:「惻隱之心,人皆有之,任何市民應該制止!」曾表示,不論立法會職員或示威者被警察「無理打」時應該制止。
曾鈺成:警察無留戀立法會大堂「完咗就走」
自辯的第十五被告陳白山亦向曾鈺成提問,曾鈺成表示,召警機制一早確立,而6月13日下午立法會給予警方的指令亦十分清晰,已向警方說明事態發展,至於警方所攜帶的武器是由警方自行判斷,並反問陳白山:「如果法庭有恐怖分子攻咗入嚟,係咪都唔俾警察帶槍?」表示警察對立法會大堂沒有留戀的情緒,「完咗就走」。
曾鈺成:我太太嚟搵我都要訪客證
在昨日聆訊中,被辯方以立法會網頁「立法會綜合大樓是屬於市民的立法機關」質問的曾鈺成,控方亦向曾鈺成「提問」,問及「立法會是屬於市民」是否只是「一般」講法。曾表示「能係啱」,好像「香港是屬於香港市民」。提到進入立法會時需要預先作訪客登記,曾表示:「我太太嚟搵我都要訪客證。」表示自己在6月13日沒有行使立法會主席的權力,全是以行管會主席的身分下決定。
案中第一被告梁曉暘昨日欲使用法庭內靠公眾席的「插頭」作叉電,但庭警阻撓表示:「係公家及納稅人的,你即刻收埋佢。」梁今日則成功避過庭警,在庭內「叉電」。審訊明天繼續,其中第十二被告的代表律師明將會傳召一位證人作供。
記者:麥馬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