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古物諮詢委員會今日下午開會,討論多項古蹟的評級,位於市建局H18重建範圍內、中環閣麟街民房遺跡在爭議聲中被否決作任何評級。中西區關注組及城西關注組斥古物古蹟辦事處評審及討論過程粗疏及黑箱作業;亂估建築年份:「古蹟辦謀殺古蹟,方便市建局開展重建。」
圖: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中西區關注組及城西關注組在開會前遞交請願信,要求將遺跡評作一級歷史建築
在會議上,古蹟辦歷史建築組館長(歷史建築)伍志和簡介評審小組的報告,認為在1878年的中環大火後,已看不到吳阿嬌有居住紀錄;認為和吳沒有直接關係。伍又稱當時人均壽命只有四到五十歲:「吳阿嬌沒可能咁長命,相信民房重建時,佢已經死咗。」
1878年,中環的聖誕夜曾發生大火,遺蹟所在地及附近一帶的樓房全部焚毀,中環在1879-1880年全面重建。伍志和提到,從歷史檔案中可見,遺跡中的磚石在1878年前遺留下來的機會十分低。伍續稱,從1963年的建築師報告及租務法庭文件,說明吉士笠街8至10號只有30年歷史,所以推斷是建於1930年左右。
伍志和續表示,用法律文件看建築結構有商確的地方,強調不能用此便推斷「背靠背」建築便一定是1903年前所建:「用條文斷代不是好準確。」「其實都已經近乎拆哂,唔係好睇到係背靠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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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要求提供更多「1930年所建的資料」 官員:未能找到
委員林中偉質疑,要求更多資料確認民房是1930年所建,伍志和回應稱曾多次翻查資料,但未能找到相關的租務紀錄。
林筱魯提到,公眾質疑評審小組有甩漏及前後不一的地方。伍志和表示,歷史常常有新資料出現,加上有相關職員離職,所以研究需時。委員、中大歷史系教授何佩然表示,自己觀察到閣麟街常常有山泥傾瀉,如果是在20世紀初所建的民房,實在難以抵擋。
委員後來就建築物的層數和年份的關係作爭論,委員、中大歷史系教授何佩然認為19世紀末不會有三層高的建築。林筱魯指應先決定是否信納租務法庭的文件,確認1903年以後所建。
林中偉不同意,要求提供更多資料。他強調看過很多歷史照片,19世紀末都有很多三層高的建築。他笑言相信租務文件,但不相信則司。
林筱魯最後決定接納評審小組不評級的建議。委員鮑杏婷要求交代不評級及失分的原因和詳情。古蹟辦執行秘書(古物古蹟)蕭麗娟解釋稱,因為評審小組覺得遺跡的完整性不足,並曾作不協調的改動,所以不作評級。
中西區關注組:林筱魯專業失德及行政失當
羅雅寧在會後重申,閣麟街民房遺跡十分罕有,因為「背靠背」民房在香港近乎絕跡,是全港碩果僅存。她斥古諮會主席林筱魯在會上錯誤引導委員,更不容委員提問題,無視委員要求再研究,「古蹟辦帶委員遊花園和迴避問題,仲混淆視聽。」她認為林是專業失德及行政失當。
羅雅寧批評,古諮會引用的文件不但沒有提出民房是在30年代重建的證據,並竟參考一份有問題的文件;又不滿沒有參考遺跡的物料及其他證據。
城西關注組:古諮會說法滑稽
城西關注組在去年10月發現該遺蹟後,開展研究,並翻查自19世紀起該處的地租紀錄、地契、地段圖、拆卸樓宇紀錄等公開資料;以證實遺蹟是1879年所建。 成員張朝敦指出「背靠背」是1903年前的法例下所興建的產物,認為古諮會的說法滑稽。
張朝敦續指,「背靠背」建築自1894年鼠疫爆發後,政府在1903年已立法禁止,往後的新建樓宇都必須設後巷,因此遺址應是建於1903年前。
對於被伍志和不點名稱「用條文斷代不是好準確」,張朝敦回應時強調,古諮會文件有誤,「不準確的是古諮會」。張又指從該份租務法庭文件內的照片所見,吉士笠街8-10號是使用19世紀的青磚,建築師當時很大機會是錯估年份,因為30年代的唐樓已改用紅磚或石屎,形格明顯有分別。
陳淑莊對評級感到失望,斥古物古蹟辦事處的評審小組在古諮會會議上就民房遺跡進行的簡報是反智。
康文署拒絕獨媒記者入內採訪
古諮會會議在康文署轄下古物古蹟辦事處的文物探知館內進行,但文物探知館今日休館,康文署一度拒絕讓記者進入,記者在兩點才能入內採訪。康文署職員後又拒絕獨媒記者進入攝影室採訪和拍攝,康文署助理新聞主任李曉彤稱:「呢啲媒體無得入,要跟返新聞處規矩。」
記者:麥馬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