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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Q議員】政府再出星級律師團 三議員無律師代表 暫緩至明年2月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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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行政長官梁振英及律政司入稟司法覆核梁國雄、劉小麗、羅冠聰以及姚松炎四名立法會議員資格一案,今早高等法院就案件進行指示聆訊。四名議員中僅姚松炎由資深大律師余若薇代表,劉小麗及梁國雄在庭上均指他們須面對政府以公帑聘請的星級律師團,梁促法庭暫緩案件以待他們申請法援的結果,羅冠聰亦同樣須申請法援。法官區慶祥認同案件政府程序過於趕急,暫緩八星期至明年2月聆訊。

提出司法覆核的行政長官梁振英及律政司司長袁國強,繼梁頌恆及游蕙禎一案後,再次由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及莫樹聯代表。入稟狀指,四人在第一次宣誓時不符合《基本法》,要求法庭宣布四人議席懸空,並禁制他們以議員身份行事。余若海在庭上向法庭要求快速審理案件,代表姚松炎的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反對快速審理,強調這並非要法庭給予議員特別待遇,而是要求法庭不要給予政府一方特別待遇。余若薇又指,四名議員已成功完成宣誓,看不到有任何理由要快速處理案件 "These people are not acting for themselves, they carry expectation of the people with them."

自行上庭的梁國雄批評案件程序過急,他在昨晚凌晨十二點許才收到相關法律文件,指司法公義要在公眾面前的並行,「依家好像小學生畢業,但要交博士論文,唔交就無嫁啦。」案件處理程度前所未有,猶如岳飛被召回,他又以大衛迎戰巨人歌利亞作比喻,「(大衛)連祈禱的時間都無。」

梁國雄:如大衛迎戰巨人祈禱都無時間

梁國雄重申,任何人在民事訴訟中最基本的權利是尋求法律意見,他已申請法援,但須時24天辦理,認為快速辦理案件是不合理、不公義的安排。他又指訴訟時間需時,但民事訴訟不比立法會開會重要。他又引述法律用書指法庭亦需「公平對待富人及窮人」,因立法會及特首有公帑打官司,他雖然有民意寄託,但無法以公帑打官司,是為窮人,要求本案因涉及重大公眾利益而不豁免訟費。

梁國雄又在庭上指出,《基本法》應作整全參考,而非單看涉及宣誓的《基本法》第104條。梁國雄又稱如終審法院判梁頌恆及游蕙禎上訴得直,本案亦不需要進行。

對於立法會主席申請保持中立,梁國雄亦批評代表立法會的資深大律師翟紹唐,「一副唔關我事既樣」,意味本案根本不重要,他看不到有任可急切性要快速審理。

劉小麗:面對星級律師團隊不公

同樣無律師代表的劉小麗強調,她當選有民意基礎,而與訟雙方的資源及工作人員非常失衡,她須面對兩名資深大律師的星級團隊,相反她無法找到律師,亦無法律訴訟經驗,對法律程序完全不清晰,需有充足時間去尋求法律意見,認為不應在雙方實力如此懸殊的情況下進行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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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小麗又指,她需要以私人財產支付龐大律師費,將會申請法援,要求法庭因應法援申請而暫緩案件42天。「我不是要求特事特辦,只是希望我作為一個無權無勢的公民,可以得到法律上的基本權利。」劉小麗又指案件並無迫切性,眾人已履行職務,她亦擔任墟市事務小組主席一職,又提到自己昨日中午12時才收到相關法律文件,距離上庭不足24小時。她指連擁有資深法律團隊的政府都如此倉促,何況她本人。

羅冠聰指自己仍是個未完成學業的大學生,在經濟條件以及法律知識上均沒有能力應付訴訟,必須申請法律援助。他又稱若本案因缺乏公平審訊而敗訴,立法會將會進一步傾斜,影響公眾利益,認為本案並非只關乎四位議員的議席得失,而是關乎香港未來四年能否正常運作。羅又指四名被覆核的議員已成功完成宣誓,亦在立法會進行辯論、發言,甚至投票,看不到有任何特別理由需要優先處理。

區慶祥法官聽取雙方陳詞後,認同政府一方建議的日程過於趕急,亦認同四名議員有權獲得合適的法律意見及法律援助,將案件暫緩八星期,預定來年2月6日至10日該星期審訊。區慶祥亦接納梁國雄陳詞,認同本案涉及重大憲法觀點,望法援署署長儘快考慮法援申請。

區慶祥又指,他認同本案的爭論點與梁頌恆及游蕙禎一案不同,法庭在本案須考慮四名議員的宣誓是否屬於「拒絕」。區慶祥亦接納翟紹唐陳詞,容許立法會主席及立法會秘書長在本案中保持中立。

余若海回應指本案涉及公眾利益,當局安排補選須時,公眾亦期望事件盡快解決。余若海又稱「為了公義」,應豁免因辯方申請法援而須暫緩42日的規定,促請「各方合作令案件更快進行。」

余若海:市面上有很多年輕大律師供選擇

余若海又引用佔旺案的判決指,四人亦應按自己能力尋求法律諮詢。他又認為宣讀讀判決只需一小時,又稱從報章得知四人有諮詢法律意見,又指市面上很多年輕大律師供他們選擇。余若海認為雙方的律師團隊不需人數一樣,立法會議員亦不應因法援延後審訊,亦不認同要等待梁游終審庭判決。

翟紹唐重申立法會將維持中立,不希望浪費公帑,亦不希望偏幫任何一方。他又澄清認同立法會主席在本案有憲制位置,只因本案涉及的性質及爭議而不欲介入,他又認為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的的誓言不需以誓章形式入稟法院。

梁國雄則回應指「余若海及莫樹聯資深大律師係政府天下無敵御用大律師,他們就似的士司機揀客,一世都唔會幫我地打。他們梗係同我的律師唔同,薪水又唔同,人品又唔同。」對於暫定明年2月審訊,梁國雄稱「咁如果我大律師代表唔得,咁好唔公平。」他又問區官慶祥「假如余若海話唔得,你係咪會唔俾?」

羅冠聰則指暫定的審訊日期或與行政長官宣讀施政報告的日子重疊,要求再押後。余若海回應稱,他與莫樹聯無法在暫定日子應訊,須另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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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議員在裁決後回應記者提問,梁國雄指是次訴訟揭示了政府以無限量的公帑企圖取消議員資格。他又有市民正就特首宣誓讀漏香港二字而進行司法覆核,但法庭卻未有優先排期,認為法庭並未有秉行公義、司法公正的原則。

羅冠聰指明年2月審訊十分倉促,他指代表政府的律師在庭上由前排坐到後排,自己卻仍在等待法援結果。如在此等情況下審訊,等於剝奪他勝訴的機會。他又回應政府一方以公眾利益為由要求優先處理案件,但在四名議員上庭期間,劉小麗在立法會提出的墟市政策議案因她本人不在場而無法進行辯論,認為這才是確切關乎公眾利益的事。

劉小麗亦認為審訊日期倉卒,不利她尋找最佳的代表律師。對於她提出的墟市議案因不在場而喪失討論機會,她感到無奈。

姚松炎認為明年二月中,議員須就特首的施政報告進行辯論,認為將影響議員在立法會質詢的表現,認為應把審訊日期推遲明年三月初。

記者:李巧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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