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東涌黃龍坑石澗早前發生的一宗人獸交案,今早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DNA化驗報告證實案中的雌性狗隻身上的精液屬於被告鍾連輝。署任主任裁判官蘇惠德形容,被告行為嘔心,需要即時還押,監禁刑期則有待被告的心理及精神科報告而定。
任職地盤工的鍾連輝涉嫌於今年2月1日,在東涌黃龍坑石澗與一雌性狗隻非法性交,被告承認控罪。案情指,被告在該日早上先以食物引誘一隻兩歲的雌性狗到事發地點。他其後先替該狗隻洗澡,再用手指插入狗隻私處,最後在沒有配戴安全套的情況下射精。
被告表示,該狗隻沒有反抗,並指這是首次作出相關行為。他亦表示已認識事件中的狗隻一至兩年,犯案是一時糊塗;事後又將用以帶領狗隻到事發地點的繩扔掉。
經政府化驗所分析後,證實狗隻私處的精液是屬於被告鍾連輝,被告罪名成立。被告鍾連輝事發時任職燒焊工人散工,案發後失去工作。他育有兩子一女,三人均有到場聽審,其中一名兒子為被告撰寫求情信。
裁判官表示被告行為嘔心,指今次事件亦傷害了被告的家人,強調被告需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由於被告有酗酒的習慣,裁判官指會索取被告的心理及精神科的報告,但表明被告即時監禁是無可避免,只視乎監禁年期長或短。
事發後受害狗隻陰道腫脹及出血,裁判官建議將受害狗隻交由香港愛護動物協會處理。被告已即時還押,案件將於4月21日判刑。
麥志豪:港人不能置身事外
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執行主席麥志豪表示希望大眾除了關注這是宗不自然的性交案件外,它骨子裏其實是一宗虐待動物事件,案件重點應在於動物能否得到合適保護。
麥志豪表示事件值得反思,指是次事件反映了香港社會扭曲的一面,大眾做「花生友 」之餘,亦應反思自身,不能置身事外。
記者:李寶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