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當局向立法會申請319億興建啟德體育園,計劃採用 DBO 形式(設計、建築及營運),建築成本由政府全部承擔,而落標的申請者更「破天荒」可獲最高6,000萬資助。上週六(5月6日)工務小組兩節共四小時會議,多名建制派議員亦質疑安排,總發言人數及時間比民主派更多,會議最終未能表決。
政府全資私人經營
立法會議員姚松炎指,一般DBO會要求經營者補貼建造成本,而政府全盤承擔啟德體育園的興建成本屬「非常罕見」,不符合國際慣例。姚松炎指中標的經營者無任何誘因減低建造成本,反而會推高成本以增加利潤,他又指如經營者在建築階段獲取30%利潤已逾100億,日後營運時或會「HEA做」,「20年每蝕3億都係60億。」姚松炎又指,條款又規定由政府承擔維修開支,「仲要你做維修,整爛佢根住叫你出錢。」認為政府有好大風險。
民建聯劉國勲亦認為經營者「中標已有賺」,日後會「HEA住管理」。馬逢國亦不認同 DBO 模式,指啟德體育園本身不複雜,只是政府採用BOT模式令事情變得複雜,又擔心由私人管理會重蹈香港大球場管理失敗的覆轍。
當局則全力為 DBO 護航,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馮程淑儀則指如採用新加坡的
DBFO 模式,即由私人出資,而政府每年支付使用費用,經營者難以回本,他們亦會擁有較大的控制權。體育專員楊德強則指,319億估價是根據局方的參考設計作估算。
朱凱廸問到如投標額逾319億會如何處理,楊德強稱會看看投標項目中哪些可作減省,再與投標者談判,如談判不成或須重新招標,楊德強無正面回應是否須向立法會申請追加撥款。
田北辰批屬不平等條約
中標者日後將獲25年經營權,扣除4至5年建築期後,實際營運期約20年。田北辰直指啟德體育園類似迪士尼樂園的「不平等條約」,促在「洗濕個頭之前諗清楚」,他要求提高經營者日後每年提交政府的費用,不應少於收入的30%,以形成「大鐵鏈」效果,督促經營者努力。田北辰又認為25年年期太長,建議應為15年加10年的形式,即15年後可政府可選擇不予續約。
公民黨譚文豪認同縮短年期,認為對經營者或亦是一個解脫。民建聯蔣麗芸指財務安排「無辦法唔令人擔憂」,她傾向政府不分成但設有「保底」費用,即經營者每年須提交一筆費用予政府。張宇人亦指園區由政府全數出資,不同於 BOT 模式由私人出資須有較長年期經營以收回成本,園區建議的25年年期太長,經營者又無須負擔折舊及維修費用。民主黨黃碧雲批評當局「出埋雞出埋豉油」,毛孟靜則指是「打本俾人賺錢」,民建聯周浩鼎亦認同須提升經營者須付出的成本。
落標有錢收
政府亦在啟德體育園首次引入落標者可獲發還最多6,000萬或投標成本一半的條款,成另一爭議焦點。陳振英在會議一開始便詢問條款細節,馮程淑儀承認是首次推出,她表示園區佔地28公頃、複雜性高,項目涉及的專業廣泛、投標者風險高,世界上有能力承擔項目的公司不多,認為須提供合理誘因。
多名議員均質疑安排,民主黨鄺俊宇稱「非常大保留,有咩證明需要6000萬?」認為不應開啟先例。張宇人亦批評其他項目的落標者均無類似補貼。馮程淑儀回應指啟德體育園非一般工務工程,又稱曾諮詢潛在投標者,他們憂慮涉及的投標的金額過高,局方則擔心最終只得一至兩個投標者進入第二輪,令競爭不足,又稱可以應用落標者的知識產權。
說法再度引來議員批評,馬逢國指落標者的設計日後或可應用在其他地方,質疑局方的安排是「為全世界其他人做三套(園區)設計」。馮程淑儀稱如政府的構思是要融入一些落標者「好的元素」,如採用 exclusive(獨有權),即落標者不能再在別處使用投標資料,政府須付出的價錢會更高,亦無必要。
在選標安排上,當局會採用六成技術、四成價格的機制評分亦引來質疑。姚松炎指一般 BOT 模式不應以價低者作考慮,會導致投標者「做差設計」而中標。楊德強則有設計評分,財務上亦會考慮「包底」數額及分帳比例。
張宇人又促抽出園區的飲食設施,指由政府管理會「公平少少」,指業界最怕大商場及單一財團。民建聯梁志祥則憂慮中標者99%會是國內和外地財團,憂慮本地人使用會否得到保障。民建聯柯創盛則要求當局交代如何配合現有體育設施。
梁國雄在會議進行逾三個半小時後提出休會,不過多次提問的建制派表明反對,民主派則支持,毛孟靜批評園區明益大商家,日後將是獨市生意並構成壟斷。民主黨黃碧雲則認為「文件太多問題、議員太多不安」,擔憂是「基建包裝的利益輸送」,又稱不希望出現迪士尼翻版。工黨張超雄認為園區無必要興建,目前香港大球場使用量相當低,再興建新園區「不是負責任運用公共資源」。劉小麗則質疑當局體育盛事化政策,指花掉逾百億僅為每年10場賽事,「仲要俾戲金人地」,質疑「真係支援到體育界?」民主黨胡志偉則指園區佔地28公頃,地價成本逾500億,促當局在下次會議舉行前準備更多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