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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法】「八十後」學者鄺智文:檔案法保存過去「碎片」 讓研究者砌返「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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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檔案法除了能讓公眾了解政府決策外,還能帶來哪些益處?

浸會大學歷史系助理教授鄺智文,是年僅三十出頭的「八十後」學者,他在東亞軍事史的領域已出版了一定數量的著述。近著如《孤獨前哨:太平洋戰爭中的香港戰役》、《重光之路:日據香港與太平洋戰爭》等,均是運用了大量香港、英國、日本等地的歷史檔案,研究二戰時期的香港戰役和社會概況。有檔案法,才能令公眾了解歷史。

「歷史真相」只是語言偽術

談到歷史,鄺智文滔滔不絕。他說每次與記者談到香港的歷史,都會重複提及一個問題,就是社會普遍不懂分辨「過去」、「經歷」和「歷史」-即是把所有「過去」稱為「歷史」、所有「經歷」稱為「歷史」、所有「歷史」稱為「過去」,將三個截然不同的概念混為一談。種種概念,聽起來既複雜又抽象,有甚麼例子嗎?他即舉例指,當媒體講述二次大戰時,或會以經歷過二戰的當事人分享,當成「歷史」,「其實這個說法好『㢢』,因為他只是在談論個人的『經歷』,而這個『經歷』只是『過去』好小的一部份」。

作為一個歷史學者,他非常強調「過去」是無法重現的,「你不能100% recreate the past」。但「過去」總會留下一些碎片,研究者要處理的,是去執拾這些碎片,整理成「歷史」。歷史檔案則正是關於「過去」的一些碎片,「幫我們去砌返個『歷史』出來」。而由於這些檔案是集體的,自然是會超越個人的「經歷」。

鄺智文續稱,「華人世界有一個很『騎呢』、很弔詭的字眼-『歷史真相』。其實這個說法很奇怪,因為歷史是interpretive的。為何會把interpretive的事說成真相?就是一種語言偽術。這是在嘗試建構一套不容挑戰的歷史版本。這樣不是歷史,這樣是政治宣言」。他認為,正因為歷史書寫充滿著政治的影響,在資料的運用上更需要誠實。但當媒體不停把「過去」、「經歷」和「歷史」混淆時,就會產生一個很壞的現象,甚至令人把「過去」視為真相。

以歷史檔案補充記憶的空白

談到要誠實地運用資料,也很自然回到歷史檔案的討論。鄺智文的研究多用檔案,他亦在訪問中直言:「我個人認為,寫任何歷史,如果有機會找到相關檔案而不加以使用,其實是相當奇怪的」。

假如要在香港尋找歷史檔案,位於觀塘翠屏道的香港歷史檔案大樓是必到的地方。此外,非官方的機構也有進行不同規模的檔案管理工作,如東華三院設有檔案及歷史文化辦公室。當然,對於不少專業研究者而言,英國國家檔案館等位處外地的檔案館,也許是更為重要的尋寶之地。就正如鄺智文所言,關於香港歷史的檔案資料-「數量真的好多,未用的也真的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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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觀塘翠屏道的香港歷史檔案大樓

他指出,雖然處理檔案與處理其他歷史資料一樣,都是不能盲目相信,「可能負責書寫的官員並不老實,這個也是經常出現的」,但與此同時,檔案可以幫我們填補回憶的空白位,因為每個人可以經歷的事件有限,而且記憶又會受諸多因素影響,故此必須要以其他資料去補充這些記憶。

鄺智文又以自己熟悉的二戰時期香港研究為例。早年的研究,如謝永光在八、九十年代的著述,多以報紙或掌故為參考資料。及至二十世紀初,劉志鵬的研究則專注於口述歷史的領域。而從歷史檔案中揭示出來的片段,則往往與掌故、口述歷史等有相異之處。鄺智文指出,歷史檔案和其他資料之間,最明顯的差異在於事件細節上的不同,但他認為更重要的,「反而是這些檔案能讓你看到細節或故事背後的大歷史背景、big picture」。因為檔案關注的多為政治、經濟等範疇的「大問題」,而社會、民生等領域,檔案能提供的可能只是一些碎片,而這些碎片則可用來與回憶、報章、口述紀錄等作互相對照。

又是一些聽落來有點複雜的概念,但通過分享這些研究的經驗和心得,鄺智文確實讓人明白了保留歷史檔案的意義。

「一定要有相關立法保護」

現屆政府大量銷毀檔案,引起大眾關注。部份傳媒或立法會議員也時有提及,如毛孟靜於上月就指出,政府去年遭銷毁的檔案,高度總和「超過100座IFC國金二期」。不禁令人憂心, 97年之前的歷史,還有英國檔案作為補充,97年以後,卻會否無跡可尋?假如沒有檔案作為憑證,香港未來的歷史書寫又會如何發展?

對此,鄺智文的回應非常簡單直接,「1997年之後的歷史研究,也許不是我們這一代處理的問題,我們這一代要做的,是支持立法,把資料保護好,留待下一代使用」。

他又指出,任何時候的歷史都需要檔案書寫,但用銷毀的數量作為標準,又未必合適。他舉例稱,一間食肆申請衛生牌照,可能已產生一疊檔案。但這些檔案在歷史研究中,價值成疑。相反,「重要的檔案,一張紙都重要。故現在不是要討論銷毀多少的問題,而是甚麼可以銷毀,甚麼不可以銷毀,行政會議紀錄可能只得一頁,但這一頁卻可能較半幢IFC更為重要。」

鄺續稱,所有先進發達國家的政府,均在處理這項檔案管理的工作。他又舉出英國為例,政府行政上都有好多黑幕,但仍是需要進行保存檔案的工作,「有好多命令係有爭議性,最後都有記錄留下」。對於香港現時的情況,他說得更直接:「一定要有相關立法保護」 。

檔案法與香港史

提及近日有消息指,林鄭月娥承諾就檔案法立法,鄺智文聞言即謂:「咁好啊?」。筆者再問他,檔案法對於本土史研究的意義。他回應指,立檔案法對於歷史研究的工作,絕對會有很大幫助,但他又同時更正指,歷史研究本身沒有地域限制,香港的歷史檔案也必定不限於香港史的研究,例如在傳染病研究、貿易政策等,都涉及到很多不同的地區,「單是從菲律賓購入豬肉與否,六、七十年代都『傾到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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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候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競選期間簽署記協的《新聞自由約章》,承諾推動檔案法立法

近年不少關於檔案研究或香港史論述的討論,均與「本土」等字眼掛勾,鄺智文卻認為,「香港歷史檔案的保存和本土與否,其實關係不大,或者更直接地言之,我反而不希望看到,對檔案法的爭取,其實只是為了要寫一個狹隘的香港史」。他強調,這是目的和手段之間的問題-保存歷史非常重要,這是人所共知,但本土與否,是史觀的問題;而立法保護檔案,是要去好好保存歷史,並不涉史觀的問題。

談過很多複雜的研究經驗和心得,結論卻是如此簡單——我們需要立法保護檔案,目的就是要保存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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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池永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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