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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佔旺清場案今日續審,代表控方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昨已傳召3名證人,包括警長李廣、助理總執達吏主任趙淑文及助理總執達吏主任余德信,今早再傳召余德信作供。代表辯方的資深大律師潘熙於盤問時播出清場當日的片段,指出余德信口供中提到現場的混亂,是由原告人代理人以及警方推撞所致,而非示威者造成。
潘熙於庭上播放多段證據片段,指余德信口供中提及到「場面一度混亂,自己更被鐵馬撞到右腳小腿」,實際上是在原告代理人清拆鐵馬時不慎撞到,口供中的混亂場面其實「唔關佔領人士事」。余承認當時執達小組身處的位置並無任何示威者,只有原告人律師鄺家賢、原告代理人、記者以及大批警員,示威者留守鐵欄的另一邊,無任何行動;他表示推撞意外是由於警方湧上前及代理人退後引致的。片段中亦見清拆行動期間,助理總執達主任詹鳳玲被原告代理人搬走的鐵馬絆倒。
余指現場看見有代理人揮動鎅刀及鐵鉗,更用紅色帽拍打示威者。他承認擔心若清拆行動繼續,連最後一道防線都被除去,雙方正面接觸恐造成更大的肢體衝突,因此上前警告,並阻止原告代理人繼續行動,要求他們離開清拆前線。潘熙遂指出,現場示威者態度良好,社民連黃浩銘持咪呼籲示威者不要攻擊代理人,亦避免主動與警方發生衝突;反之片段中可見有頭戴紅帽的代理人情緒激動,更不斷以粗言穢語侮辱示威者,潘質疑他們有「暴力傾向」,有欠專業。余承認代理人有欠專業,但兩次否認他們有暴力傾向,只是當時情緒失控,因而拉開他們,以免衝突。
執達主任:無要求警方清除障礙物
余德信表示執達小組於早上10時要求警方協助管理人群,原告代理人全部撤離,同時小組因安全理由被警方呼籲退至惠豐中心門外等候。潘指警方控制場面時下達的最後警告並不合理,提及示威者不得妨礙高等法院執法人員的工作,但當時卻沒有執達小組或代理人在場,「幾乎由警方控制整個局面」。余解釋執達小組只要求警方協助工作,並沒有要求警方加入清拆行動;最後警方派出專業移除隊,清拆現場所有障礙物,余則表示不清楚警方的行動範圍,是否參與清拆行動由警方決定。潘亦問及為何執達小組於警方控制人群後,並沒有接手繼續工作,反而由警方插手。余則指因為執達小組並沒有接獲上司的指令繼續清拆行動,但他重申執達小組並沒有要求警方清除障礙物。
潘亦指出現場不斷有示威者要求提供辨認原告合法代理人的方法,以及提供相關授權書,但並沒有得到任何回覆或證明。余認同執達小組沒有於現場清晰交代代理人身份,是示威者及執法人員之間的主要爭拗點其一。
回應昨日3名執達主任口供被指極為相似,余德信稱現場有同事負責用紙記錄時間,但並非如口供般詳細記錄。余續表示,他在寫口供時有借閱同事的記錄,但不肯定其他兩名同事有否查閱記錄。
駱應淦:現場嘈吵 示威者未必聽到指令
代表郭陽煜和朱佩欣抗辯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在庭上展示清場當日上午,執達吏宣讀指令的影片。駱應淦指,在執達吏宣讀指令時,背景有人叫出「我要真普選」、「聽唔到啊」等句子,現場還有疑似鑽地的「吱吱聲」,示威者未必聽到指令。駱續指出,同日上午原告人律師鄺家賢向示威者宣讀禁制令時,後面更有人大叫「點解唔遵守法庭命令」,但余德信無法分辨由誰發出。
駱應淦又指出,當時執達吏主任前方都是手持相機的記者,影片中看到前排人士都有掛上記者證。但余德信稱「記者同示威者好難認」,又指他們只是手持相機,只有部分人掛上記者證,無法分辨是否有示威者包含在內。
其後控方傳召另一名證人總執達吏主任關錫南,他在庭上宣讀於2015年3月23日錄取的口供。他負責指揮清場的執行細節及人手安排,是當日行動中最高階級的人。當日早上8時40分,執達主任於亞皆老街、匯豐銀行對出宣讀法庭指令。執達吏其後向前推進到登打士街,但過程遇到有人阻礙,當中黃之鋒、黃浩銘不停質問指令細節,雙方相距只有約1米。
駱應淦向關錫南展示當日執達吏主任宣讀指令的情況,問他當時為何叫其他同事將咪高峰聲量較到最大。關錫南表示,當時十分嘈吵,為了確保所有人都可以聽到指令,所以要求將聲量較到最大。其後駱應淦問到當時背景的工程聲是否屬滋擾,關錫南表示案發當時沒有留意背景聲音,但在庭內重看當日影片,認同屬滋擾。案件明日續審,將繼續傳召關錫南及其他證人出庭作證。
記者:呂頌婷、盧芷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