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佔旺藐視法庭案今日(7月27日)續審,控方傳召拘捕被告麥盈湘和朱佩欣的警員作供。當日負責押送麥盈湘的警員彭展程對多番追問,例如當時被告身上有沒有相機、正常程序應不應該沒收電話等,一概以「唔記得」回應。
無沒收電話及登記財物
駐守灣仔分區的警員彭展程當日負責押送麥盈湘,他指當日與3名警員組成小隊,聽從1名警長指揮,參與清場行動。他當日穿著便裝加黑色背心,辯方代表資深大律師潘熙在庭上播放片段,要求彭認出自己身處的位置,和將被告麥盈湘帶上警車的女警。惟程指當時自己在鏡頭外,亦未能認出拘捕麥的警員。
片段中可見麥身上掛著一台相機,但彭稱忘記當時她身上是否掛著相機。潘熙問及麥身上有沒有手機,彭表示「唔記得」。他指平時拘捕疑犯,的確需要沒收手機。潘熙追問沒有沒收麥的電話,是否偏離一般做法,彭只一再回答「唔記得」。
潘熙續問,麥的隨身背包內是否有一支長鏡頭及筆記本,彭又再表示「唔記得」,但承認一般將犯人帶到羈留中心時,需要登記財物,而當日卻未有登記麥的隨身財物。
另一名控方證人探員文煜航,同意麥口供詳細,過程亦相當合作,有問必答。辯方詢問文煜航是否知道麥盈湘當時為香港獨立媒體網的實習記者,只是沒有記者證。文表示知道,但未有求證,約在2014年12月已調離當時所屬分隊,離職前未展開相關調查,沒有參與後續調查。
警口供與影片有出入
第三名證人、女警長陳美玉於案發當日拘捕麥盈湘。陳在庭上作供,描述拘捕麥的過程,當時陳在惠豐中心對出看到麥站在示威區內,並企圖衝入警方封鎖線,陳上前拉著被告,叫「唔好再衝啦,警察做緊嘢」,但麥未有理會繼續衝前,於是作出拘捕。
潘熙在庭上展示當日拘捕麥盈湘的情況,指當時麥在黃之鋒、黃浩銘附近,當警方衝上前展開拘捕時,不排除麥是被人推前而非自己衝上去。陳美玉不同意,表示警員拉著麥時,麥依然有掙扎,「好明顯睇到佢係自己衝上前阻止警方拉人」。潘熙續指「但你口供唔係講阻止拉人」,陳回應「總之係衝擊封鎖線啦」。
潘熙指出,陳的口供指當時麥身穿灰色長袖格仔衫,但片段中麥身穿白色短袖間條衫,陳承認可能口供寫錯,但肯定是被告。其後潘問到「會唔會當時太亂當日衝入防線嘅唔係我當事人?」陳表示「肯定係佢」。
示威者嘗試離開被推回馬路 警員否認
第四名證人、女警長龔思琪於案發當日拘捕朱佩欣。龔思琪行動當日身穿深藍色制服、黑頭盔,於山東街候命,當時與朱佩欣相距2至3米。辯方資深大律師駱應淦盤問時播出當日片段,指出當時朱佩欣在警方向前推進後,想向行人路方向離開,但被約6名警員包圍、拉著衣物,使朱無法離開,甚至跌到。其後播出另一角度的片段,駱指當時有示威者想向行人路方向離開,但行人路上有一名警員將示威者推回示威區。龔思琪否認,表示當時有向朱作出勸籲要求離開現場,但她沒有理會,於是作出拘捕。
記者:盧芷晴、鄧家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