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傳真社創辦人吳曉東於本週一在網台D100節目中,回應傳真社更正林子健報導的事件被擄事件的報導過程,吳曉東稱該社事後檢討,認為首次報導時是「錯咗」,更正是向新聞良心負責。
吳曉東表示由林子健召開記者會開始,傳真社有6名記者展開調查工作,包括向店鋪收集閉路電視,再重新整理時序,並從衣著和步姿再三確認片段的人是否林子健,發出報導當晚(14日)晚上8時許取得林子健的即時回應後便立即出稿報導,以「閉路電視證林子健安全離開砵蘭街,未見有人被擄走」為題。吳曉東強調,6名記者不眠不休去追查真相,在報導刊出後的15日刊出手記,並在接續兩日繼續調查,並在17日找到一名司機稱擁有當日的片段,但該社拒絕向他支付費用。傳真社後來得悉司機將片段售予其他傳媒,但資料已無法復原。
直至18日,該社找到一棟大廈的走廊或許拍攝到當日的情況,在取得片段後立即翻看,但距離街道太遠,無法攝得清楚的人像。吳曉東形容至當日「可以做既已經做曬」,終止調查,並在周六日休息。至星期一(21日)召開會議檢討,他稱6名記者一致同意首篇刊發的報導「標題不審慎、用字不準確」、「過唔到道德關口」,並於當晚11時已完成修正報導,但因礙於晚上發稿會引起質疑,故留待翌日早上9時發表。
不過吳曉東稱該社翌日發現當日有被判入獄雙學三子轉換監倉的「大新聞」,記者再次開會討論是否延後,但因明日颱風襲港在即,故決定在當日傍晚6時許發出修正報導,將標題更正為「閉路電視拍得林子健現砵蘭街 其後衣著步姿近似男子戴帽遮面離開 林子健:匪夷所思」。
對於第一篇報導以肯定的字眼確認那男子是林子健,吳曉東表示自林子健召開記者會後,記者親身到案發附近的店鋪索取閉路電視,期間記者有重新查證片段的時間是否吻合、片段顯示的時間與真實時間有否差異等,認為記者在查證過程可分辨片段有否「做手腳」。吳曉東承認當時記者仔細觀看所有片段,認為頭戴帽子、衣著相似的男子是林子健,於是當晚 (14日)便到林子健寓所要求其本人作回應,憑林的反應和回答,記者確定那男子就是林子健,故用「證」一字出文。
不過經修正的報導後,該男子用上「近似」一字,吳曉東認為新聞界「推卸、戴頭盔」的做法,為的是豁免法律責任,「任何調查報導有疑似都應該取消」。主持吳志森反問「疑似」及「近似」有何分別,他指「近似」一字可以接受,因為片段反映兩人多項特徵相似。吳志森認為如果不肯定片段中人是林子健的話,以撤回報導形式較合理。吳曉東則解釋稱記者不是警方,「唔可以查案」,認為找到足夠數目的閉路電視,應可發表予公眾知道,讓公眾判斷該男子是林子健本人還是有人假扮,「報導仍然可以出街」。
對於傳真社有否「把關」,吳曉東指傳真社內部沒有編輯,類似記者合作社的形式,傳真社無分上司下屬,但有兩至三位較資深的記者擔任主導角色,強調自己沒有參與日常運作,傳真社絕對編採獨立。
對於如何驗證閉路電視片段,吳曉東稱「無咩科技」,記者親手到店舖整日查看,「落到現場知道有無人做手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