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審計署報告今年四月狠批葵青區議會在社區參與計劃撥款多項失當,當中涉利益衝突。民政事務總署依據審計署建議修改利益申報指引,又規定議員須把名譽職位填寫在公開的個人利益登記表,昨在區議會獲通過。不過有議員指在建制派議員佔大多數下,修訂指引不會改變利益傾斜的問題,「換湯不換藥」。
審計署報告批評區議會對參與審批撥款的區議員,在處理利益申報上無統一標準,並建議民政事務總署提供指引。民政事務總署因應報告,草擬有關「其他可供申報的利益」的指引, 並規定區議員或增選委員擔任名譽職位及其他可能涉及利益衝突的重要關係,必須填寫在個人利益登記表。總署又就區議會處理利益衝突提出「三級制」指引:
第一級: 如議員/增選委員身兼有關活動主辦/合辦/協辦團體不具實務的職銜, 例如名譽主席、名譽會長及顧問等,只須在討論前申報利益,但仍可參與有關的討論、決議及投票 ;
第二級: 如議員/增選委員身兼有關活動主辦/合辦/協辦團體具實務的職位,例如主席、副主席、委員、秘書及司庫等,須申報利益並於有關討論中保持緘默,而且不可參與該項撥款申請的決議或投票 。如有需要,會議主席可因應情況請有關議員/增選委員提供補充資料;以及
第三級: 如議員/增選委員為有關活動的執行人,例如負責人或獲授權人等,須申報利益並於討論該項撥款申請時避席 。
新指引下明確列明,擔任名譽職位者須申報利益,但仍可參與討論及撥款,如具實務職位則不能參與討論及投票。
街工葵青區議員黃潤達指,現時民主派議員在區議會中勢單力薄,意見及聲音偏向一個方向。他指由民主的角度出發,一個正常的議會應該是有不同聲音理性討論的,而不是單純地「winner takes all」。他以今次修改撥款指引為例,雖可提升監察撥款,但實際上現時議會由建制派佔多數,各委員會正副主席由建制派把持,地區資源分配依然不會平衡,甚至全部由建制派壟斷。
獨立葵青區議員張慧晶亦認為修訂利益申報制度是「換湯不換藥」,區議會資源分配傾斜嚴重源自議席由建制派佔大多數,令其他聲音受忽略,區議會會議猶如「做戲」。
葵青區議會另一項遭審計署報告批評的,是目前葵青區議會社區參與計劃撥款由審核工作小組審核,違反《區議會條例》,《條例》只授權區議會將權利轉授委員會而非工作小組。區議會經討論後決定成立審核委員會取代目前工作小組職能。
記者:黃健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