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涉及2016年11月6日反䆁法遊行的案件今天(10月13日)進行第二次預審。案件被告包括社民連吳文遠、陳文威、周嘉發,大專政關成員盧德昌和葉志衍,香港眾志成員林淳軒和林朗彥,前嶺大學生會會長鄭沛倫和周樹榮。他們被控參與非法集結、煽惑他人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和阻差辦公。
早前因反新界東北發展示威案刑期覆核,而正在監獄服刑的林朗彥亦有出庭。在場旁聽的眾志成員及市民向他揮手,林淳軒更向他送出飛吻。
吳文遠代表律師郭憬憲指,控方律師新增長達6小時30分鐘的影片作證據,但並不清楚控方所針對的時段、所針對的被告和相關控罪,要求提供列表清楚說明。林朗彥代表律師李柱銘更笑說:「如果是我徒弟,昨晚便已做好(列表)。」
林朗彥盼提早答辯 裁判官拒絕
林朗彥透過代表律師表示將會認罪,並希望盡快進行答辯。由於林朗彥的監期將於2018年5月4日完成,李柱銘表示,若林朗彥屆時完成服刑出獄,幾天或一星期後又再度入獄,是不願見到的情況和不公義的。因此,他希望法庭能讓林朗彥於第三次預審中進行答辯,使法庭能在他現時刑期完結前作出判刑。
裁判官黃雅茵表示,控方尚未準備好案情及新增錄影帶的資料,加上法庭一般需要考慮所有證據和陳詞才會判罪,因此提早判罪不合適。裁判官亦認為控辯雙方已就審訊所需時間達成共識,延遲判決的機會不大。
案件將於12月13日進行第三次預審。正式審訊將於2018年1月29日開始,預計需13天審理。裁判官表示林朗彥無需出席第三次預審,即認罪程序要留待正式審訊時才可進行。
2016年11月6日,民間人權陣線發起反䆁法遊行,抗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䆁法。遊行目的地本為終審法院,但隊伍到達長江中心時,部份參與者突然轉為向中聯辦方向進發。由於此遊行路線沒有事前向警方申請,隊伍接近中聯辦時,被警方截停,其後雙方爆發衝突。晚上,數百名示威者更轉至佔領德輔道西一帶。
記者:黎彩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