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
(獨媒特約報導)2016年反釋法遊行案中,社民連主席吳文遠、民陣召集人葉志衍和社民連成員陳文威等9人分別被控煽惑他人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任何警務人員和非法集結等控罪。
早前控方提出修訂吳文遠的控罪字眼,加入「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辯方反對修訂,認為沒有證據支持。
法庭原定今早就修訂作出裁決,不過控方突然申請修訂控罪,除了上次提出的修訂外,亦新增將「煽惑他人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改為「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的申請。
吳文遠的代表律師郭憬憲表示反對,又指今天開庭前45分鐘才收到控方通知,質疑控方聽過他早前的陳詞後,作出相應改動「搬龍門」,調整至審訊能夠繼續,他質疑是濫用程序。
控方的申請涉及被告林淳軒,兩人的代表律師陳偉彥由於要在另一法庭處理佔中九子公眾妨擾案的審訊,未能就控罪修訂作陳詞,因此法庭押後案件至明天(2月14日)繼續。
記者:黎彩燕、麥馬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