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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2016年農曆年初一旺角騷亂案,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與李諾文、盧建民、林傲軒和林倫慶分別被控非法集結、襲警、暴動及煽惑暴動。控方昨天完成開案陳詞,今天開始傳召證人,首三名證人均為食環署職員。
食環督察:容許初一小販後巷擺賣
控方傳召食環署高級衛生督察賴友裕出庭作供。賴指自己於2016年2月8日晚上約8時到達旺角砵蘭街近山東街位置,看到「瑞興麻雀館」外的L形後巷有熟食小販擺賣。當時他正休班,身穿便服。他指當時砵蘭街有食環署同事當值,在「莎莎化妝品店」外站崗,街上並未有小販出現。
其後賴看到山東街「觀奇洋服」外面有一群人正穿上藍色上衣,印有「本土民主前線」字樣。接近晚上10時,他看到小販車一架接一架推出後巷,沿砵蘭街往亞皆老街方向前進,而每架小販車都有4至5名藍遠人士尾隨。原本在「莎莎化妝品店」外站崗的食環署人員被人群包圍及用粗口指罵。賴感到食環同事可能有危險,於是致電食環署控制台,並下令同事撤退。
代表被告李諾文的大律師姚本成盤問證人時,指出過往農曆新年期間均有小販擺賣,這是香港的特色。賴亦表示知道旺角區不只有熟食小販,還有非熟食小販擺賣。賴又透露,小販在年初一於後巷擺賣是被容許的,只要不阻塞通道,而食環署的行動訓令(Operational Order)是橫跨年廿四至大年初三,會拘捕無牌熟食小販和「阻街」的小販,「不希望阻街影響市民」,希望「達到阻嚇作用」。他指食環署過往亦有在這段期間拘捕過無牌熟食小販。姚本成則指出,當晚食環署人員並不是單純站崗。
下午作供改口 「冇話唔拉小販」
下午開庭時,法官彭寶琴告知陪審團,早上有人目睹旁聽席上有一男子用手機拍攝法庭內狀況,亦目睹他把照片傳送到微訊。該自稱為內地遊客的男子已離開法庭,但她相信該男子不熟悉香港法庭規矩,為「無心之失」,並非針對陪審團,著他們無需擔心。(見另一報導)
賴友裕繼續作供,當辯方律師姚本成問及他上午提及的行動訓令時,賴突然改變說法,指行動訓令主要目的是保持通道暢通,「冇話唔拉小販」。他又指食環人員不去拘捕或票控後巷的小販,是因為人手和資源不足。
另一食環署證人認行動訓示包括驅趕小販
食環署署理首席小販管理主任張文毅作供指,於2016年2月8日晚上9時25分往旺角砵蘭街和奶路臣街交界視察。當時他身穿便服,發覺愈來愈多人在「莎莎化妝品店」對出行人路聚集,人數接近200人。約20分鐘後,他見到有穿著藍衣人與小販一同推熟食車往奶路臣街方向。他指藍色上衣前面印有「本土」,後面印有「本土民主前線」。他又指當時有小販用載滿滾油的熟食車,意圖撞向穿著製服的食環署職員,「推來推去」的動作維持約20秒。
他形容當時有很多人,環境嘈雜,聽不到人群說了甚麼說話。然後他收到下屬報告,有食環署職員在「莎莎化妝品店」外被人衝撞,屬於製服一部分的鴨舌帽被搶走,左手受傷,於是張文毅立即撥打電話報警。救護車到達後,他和食環署同事便依從上級指示從現場撤退。不過,張指出食環署當晚沒有採取過任何行動,包括口頭警告、票控、拘捕及驅散。
代表被告梁天琦的大律師蔡維邦盤問證人時指出,案發前一年(即2015年)的農曆新年期間,張亦有在旺角一帶巡邏,當時年初一食環署有讓熟食小販擺賣,至翌日凌晨3時才作出驅趕。張立即指正「唔可以話可以」,並表示只不過是當時沒有插手。
代表被告李諾文的大律師姚本成盤問時,張文毅承認當天行動訓示有包括驅趕小販。姚繼而問張知不知食環署職員為何被人群包圍,「知唔知道啲人有咩拗撬」。張立即回應指「唔係拗撬,我哋係俾人推撞!」姚問張從影片中聽不聽到有人說「年初一都唔俾人搵食」,但張認為這問題與本案無關,又表示無法聽清楚影片中每一句說話。姚則表示「法庭上已經有好多人聽到」。
食環證人:有人示意後巷小販推車出來
另一控方證人陳卓彬為食環署助理小販管理主任,當晚他身穿便服到砵蘭街視察,約8時50分,他走入「瑞興麻雀館」外的後巷,並見到約15架小販熟食車,有市民光顧。其後他站在對面馬路的「KFC」外望入後巷,見到4至5名穿著藍色「本土民主前線」上衣、戴口罩人士,帶著十多個人走入後巷。陳卓彬指,當他走近後巷時,聽到有人大聲講「行啦,推出嚟啦」約兩至三次。不久後,他看到藍衣人出來,有小販車尾隨,沿砵蘭街往亞皆老街方向前進。
食環署控制室指示在場職員撤退,但陳當時收到張文毅指示要他留在砵蘭街現場觀察。他指「莎莎化妝品店」外已聚集了百多人,又聽到人群中有人用粗口罵食環署人員,並要求他們離開。他又見到一架的士被困在砵蘭街,無法駛出亞皆老街,一名警員在場處理,但遭到藍衣人指罵,的士最後需要倒後退方能離開。此時陳目測砵蘭街有約40檔熟食小販車。
陳卓彬下周一將會繼續出庭作供。
記者:黎彩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