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穿西裝者為警員邱樹明。
(獨媒特約報導)2016年農曆初一晚至初二凌晨的旺角騷亂中,梁天琦、李諾文、盧建民、林傲軒及林倫慶分別被控非法集結、暴動及煽惑暴動等多項罪名。
控方傳召警員邱樹明作供。邱供稱,在2016年3月4日晚上8時半到達新屯門中心地下大堂保安室,向第五被告林倫慶宣佈將其拘捕,罪名是暴動,並作出口頭警誡。邱覆述林當時的回應:「阿sir,我嗰晚有落旺角,我見人執起地下磚頭掟,我咪跟住掟。至於新屯門中心呢度,我好少返嚟,我租咗南豐工業城一個單位,我住嗰度多。」
邱續稱,正當他欲用手釦鎖起林雙手時,林突然發難,從座位上向前走,走向門口打開門,上半身傾出門外範圍。邱和另一名警員制服林後,以抗拒拘捕罪名再度警誡林。林當時表示因為一時害怕被拘捕,所以逃走。
其後警方帶林往南豐工業城調查,邱稱先到南豐是因為拘捕時林說自己住那裡較多。邱當時替林戴上頭套,他在庭上讀出記事冊記錄指是為了保障林私隱和協助警方調查,戴上頭套前亦得到林的同意。邱又解釋林被鎖上手釦是因為林曾經嘗試逃走。
案件明天續審。
記者:黎彩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