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攝:Alex Leung)
(獨媒特約報導)2016年農曆新年旺角騷亂案中,梁天琦等5人分別被控非法集結、暴動及煽惑暴動等多項罪名。第二被告李諾文被控在砵蘭街參與暴動,今天其代表大律師姚本成結案陳詞,指影片中曾大叫「玩大佢呀,屌你」的男子並不是被告,質疑警員的證供是否真確,又指即使該男子就是被告,也無法證實他有意圖使用暴力,破壞社會安寧。姚又指,在砵蘭街的群眾面對警方是螳臂擋車,暴力程度與之後發生的事件十分不同,反問如何「玩大佢」。
辯方提醒陪審團只須考慮砵蘭街事件
李諾文選擇不作供,代表他的大律師姚本成向陪審團指,被告有權保持緘默,而不是因為他「身有屎」,並強調舉證責任在控方。
姚又提醒,李諾文在砵蘭街已經被捕,而往後在亞皆老街、山東街和花園街所發生的事件,跟砵蘭街所發生的是風馬牛不相及,暴力程度亦有不同,因此陪審團不應讓後期發生的事情影響他們的決定。姚提及李諾文沒有刑事記錄,因此顯示他犯罪傾向是低的。
姚本成反問陪審團:「一個年青人,為何會參加暴動?」他相信控方有調查過被告的手機,但是控方沒有任何證據證明任何一個被告閱讀過本土民主前線的Facebook帖子,也沒有證據顯示李諾文是社運活躍份子。
指不能證實被告曾大叫「玩大佢呀屌你」
重案組警員方偉祺曾供稱見到李諾文大叫「玩大佢呀,屌你!」,但姚指控方並沒有在結案陳詞中提及此證供,姚對此表示「遺憾」,亦質疑方偉祺的證供是否能證明他所見的男子就是李諾文。
姚播放影片,顯示人群防線中李諾文站立的位置被記者及拍攝者遮擋,而方偉祺站在警方防線後排,又不是站在高台位置,若以其水平角度望向示威者防線,「看得到這個人講這句說話的可能性有幾高?」
方偉祺供詞中描述李諾文當時戴著彩色格子頸巾,但是姚從影片中指出被懷疑是李諾文的男子並沒有戴彩色頸巾。姚又質疑,方偉祺提及李用自製盾牌撞警方盾牌,並沒有發生過。
辯方指補錄警誡口供謊話連篇
姚本成指出,警方為李諾文寫的補錄警誡口供裡有很多謊話。記錄裡提及,警方以非法集結和阻差辦公罪名拘捕李諾文,指看到他手持黑色盾牌阻擋警察,又不肯依照警方勸籲離開砵蘭街馬路。該補錄警誡口供並沒有提及李大叫「玩大佢呀,屌你!」,亦從來沒有提及警員帶李諾文回去找尋盾牌的經過。重案組警員方偉祺曾在庭上供稱,他指著地上的一塊盾牌,問李:「是否這一個?」方稱李當時回答:「是這一款。」可是這段對話並沒有寫在補錄警誡口供中。
方偉祺又曾供稱,李在警誡下說了:「阿sir,我淨係揸住個盾牌頂住啲警察咋,其他冇嘢做過。」姚本成強調李「其他冇嘢做過」,沒有推撞警察、沒有承認參與暴動,因此李沒有意圖使用暴力;即使證明到李有說過「玩大佢呀,屌你」,也不能證明他有參與暴動。
控方曾將影片中大叫「玩大佢呀,屌你」的男子,對照李諾文被捕後在警署拍的相片。姚本成指影片中的男子臉較闊,「靚仔好多,斯文好多」,此外影片中的男子有戴帽子,可是李諾文在警署拍的照片並沒有戴帽子,姚向陪審團稱「人有相似,物有相同。」
辯方:即使片中男子是被告 也沒意圖使用暴力
姚本成指出,即使證實影片中的男子是李諾文,他也只是參與一個合法的遊行,沒有蓄意使用暴力,也沒有意圖破壞社會安寧。警方高架台被推出期間,姚指出影片中該男子只是東張西望,沒有任何說話和行動,反問:「怎可能因為現場有人掟嘢,便指控他伙同犯案?」
姚本成又指,警方和人群對峙期間,前排有部份群眾表示過不同意投擲物品。他播放影片,指有聲音大叫:「邊個掟玻璃樽呀,仆街!」有人回應:「(警方)唔攞盾牌咪唔掟嘢囉!」接著該男子指著人群後方,有聲音大叫:「唔好掟玻璃樽!」姚相信這說話是該男子說的。
控方曾指,被懷疑是李諾文的男子曾附和黃台仰和梁天琦的廣播,因此李跟本民前有關連。姚本成指,支持本民前可以用個人身份,不一定是成員才可以對本民前的說話表示認同。昨天第一被告梁天琦的代表大律師蔡維邦指出,本民前成員眼見該男子毫無裝備,擔心他受傷,才會給他盾牌。姚本成對此表示贊同,認為本民前成員是出於一片好心,跟該男子是否本民前成員沒有直接關係。
姚本成續播放影片,指黃台仰發出「3,2,1,去」指令時,被懷疑是李諾文的男子表現得十分猶豫。
稱群眾對警察如螳臂擋車 反問如何「玩大佢」
姚本成認為當晚「衝突是無可避免的」,因為警方明知道本民前要舉辦選舉遊行,但是都不理會。他形容在砵蘭街的群眾跟警方的實力是強弱懸殊、螳臂擋車,暴力程度跟往後在亞皆老街、山東街和花園街是不同的,強調陪審團判斷李諾文是否有罪時只需考慮砵蘭街發生的事情。就算被告李諾文曾說過「玩大佢」,但是姚反問:「點樣玩大佢呀?都係俾人打。」因此姚指陪審團應該判李諾文暴動罪名不成立。
下午將由第三被告盧建民的代表大律師作結案陳詞。
記者:黎彩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