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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騷亂案】辯方:被告沒戴保護裝備 非存心使用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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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攝:Alex Leung)

(獨媒特約報導)2016年農曆初一晚至初二凌晨的旺角騷亂案,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5人分別被控非法集結、暴動及煽惑暴動等多項罪名。第四被告林傲軒被控在砵蘭街參與非法集結和暴動兩項罪名,其代表大律師林國輝結案陳詞指,林傲軒在砵蘭街只是「單人匹馬」指罵警察,並沒有作出任何擾亂秩序行為,又指本民前前發言人黃台仰當晚在現場廣播宣佈舉辦選舉遊行,林傲軒留在現場參與合法遊行是十分合理。林國輝又指,林傲軒沒有持盾牌和戴上任何保護裝備,顯示他沒有存心使用暴力。

辯方促陪審團了解事件背景

林國輝向陪審團指,無論是「黃絲」還是「藍絲」都不重要,最重要是看有關本案的事實,和考慮當晚事件的背景和脈絡,例如首被告梁天琦提及的佔領運動。

林國輝又相信香港大部份人都「偏向中間一啲」,「深藍」的人只佔少數,而現時很多年輕人在網上罵警察,呈堂的影片亦顯示不少群眾指罵警察。林國輝認為陪審團需要理解這些背景。

被告只指罵警察 沒擾亂秩序

控方指林傲軒在砵蘭街指罵警方,屬擾亂公眾秩序行為,構成非法集結。林國輝播放影片指,林傲軒一到達現場,就看到警方推出高架台,他被警方推撞然後跌在地上,站起來後才開始指罵警員。林國輝指陪審團需要判斷林傲軒有否主動推撞警方,及有否蓄意阻礙警方執法。

警司莫慶榮早前作供承認,林傲軒並沒有做過任過衝擊行為,只是指罵警員,而警方單被指罵是不應出動胡椒噴霧。林國輝認為,林傲軒沒有推撞但無故被噴胡椒噴霧,如自己是林傲軒,會即時離開現場,但如是現今的年輕人,便會罵警員。他希望陪審團知道林傲軒指罵警員不是沒有原因,促他們考慮原因是否合理,及被告是否在毫無合理疑點下擾亂公眾秩序。

控方曾指,黃台仰廣播「推」、「頂住」呼籲人群推撞警方,林傲軒亦身處人群中,因此他是嚮應黃的呼籲。林國輝從影片中指出,林傲軒是「單人匹馬咁去鬧」,專注力在前方的警方防線,不像是跟現場其他人有組織地罵。林國輝又表示,「指罵」和「挑戰、衝撞」警方有很大分別。

全程沒裝備 被告沒預備使用暴力

控方曾從影片中指出,林傲軒跟黃台仰有對話,又指手劃腳教本民前成員使用盾牌。林國輝質疑這說法是否合邏輯,「用盾牌洗唔洗教呢?」

黃台仰在發出「3,2,1,去」指令前,曾向警方發廣播,如果警方不離開,本民前會繼續選舉遊行。林國輝指黃台仰並沒有呼籲市民衝向警方,但是他亦坦言「3,2,1,去」指令是「突然發生」,連首被告梁天琦也稱不能不前進。他叫陪審團考慮,當現場有人廣播說正在舉辦選舉遊行,群眾包括林傲軒會很合理地選擇留下參與遊行,實際上林傲軒像「塘邊鶴」般獨自行事,並沒有意圖聯同其他被告作出擾亂秩序行為。

林國輝又指,即使現場警員施放胡椒噴霧和出動警棍,林傲軒全程也沒有持盾牌和戴上任何保護裝備如護目眼鏡,反問他是否「有存心、有預備地準備使用暴力呢?」加上當時即使群眾不衝向警方,警方也會前進清場,包括被告在內的群眾知道衝擊「是沒意思」,因此林國輝希望陪審團判定林傲軒暴動罪名不成立。

明天將由第五被告林倫慶的代表律師作結案陳詞。

記者:黎彩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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